浅谈一些隐蔽性较强的非法医疗乱象

2020-11-18 23:5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近年来,卫计委等多部门都在不遗余力的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对非法行医保持高压态势,各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方面都得到了较好的规范。这是打击非法行医所取得的可喜成就,但仍存在不少隐蔽性较强的非法行医乱象,他们隐藏在监督死角,躲在居民小区内,藏在合法外壳下从事非法活动。由于我国老龄化加剧,优质医疗资源紧俏,医疗费用高昂,群众对医疗技术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陌生,造成了这些非法行医者有利可图、有空可钻、屡禁不止。

非法行医监督重难点

非法行医是指无执业医师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卫生行政部门监管的难点主要就是一些无门市的擅自从医者和一些有合法外壳掩盖的非法行医者。例如:正规医疗机构的医师擅自将病人带至医疗机构以外的不具备行医条件的场所进行治疗;在集市、乡镇一些人流量较大的场所从事诊疗活动的“牙医”和“江湖行医者”;无医师资格人员在宾馆或出租房内进行诊疗活动及相应的“培训”和“体验”;一些药店在无执业医师、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为病人开具处方药物等。

非法行医现象简介

这些非法行医乱象的萌生及扩散离不开部分群众的大力“支持”。2017年4月,农村群众张某(以下皆非真实姓氏)由于双手拇指根部长期疼痛,经人介绍前往某骨科医院就诊,该院外科医师李某将其诊断为腱鞘炎,需进行开刀疏导。李某告知病人,如果在该医院内进行手术,费用为两千余元;如果在李某住所进行手术则可节省费用五、六百元,病人可自行选择。由于价格“优惠”大,病人张某选择在李某的住所进行手术治疗。当日中午便在李某休息期间,在李某的住所进行了手术治疗。李某住所内有“治疗室”一间,“病房”一间(并有床位两张,当时还有老年人在里面进行输液治疗),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环境卫生及物品消毒也不规范。

又如:2018年10月,经举报某酒店客房内有人在从事非法行医活动。经查证:该举报人为本次非法行医行为的受害者,实施非法行医行为的当事人为浙江籍徐某。徐某经中间人介绍从浙江来到四川在酒店客房内集合二、三十人进行非法“诊疗技术”的培训,并邀请培训人员进行免费体验。因酒店客房环境达不到医疗卫生标准、医疗器械消毒不规范,导致举报人体内某器官受到感染,产生脓肿。经华西附二院医治后并未痊愈,仍存在切除该器官的风险。

非法行医危害

非法行医者对环境卫生、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消毒不规范,甚至根本未进行任何消毒灭菌处理,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保存和使用也不合卫生规范;医疗技术人员、医疗器械配备不齐全,一人独自完成所有术前、术后操作,在面对术中意外时基本没有有效的急救措施;江湖游医打一枪换一地,如同河水般流过便不再来,出现医疗事故后的维权很难进行。

困难及建议

我们卫生监督员在打击这些非法医疗行为时存在“发现难”、“取证难”。首先发现难,一些在民房或日租房内进行的非法医疗行为,如果不是举报人举报,我们的卫生监督员很难发现这些违法行为;其次取证难,例如:一些药店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医师执业资格为病人开处方药的现象,大多由一名无资质人员独自为病人诊断,直接包药。期间无处方笺、无门诊登记等任何诊疗记录,收费记录以该药店非处方药的名目进行收费。所以药店在为病人非法诊疗时基本不会留下任何直接证据,调查取证非常困难。此外,还存在卫生监督员人数不足、卫生协管工作流于形式、群众对非法行医危害的认识不深等。针对以上问题的建议:第一、强化监督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改变对游医“举报人不追究则监督员不处罚”的思维,迎难而上,严肃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加强监督员业务培训,紧跟监督形式,及时把握法律法规的变化。第二、创新监督方式。例如:合理利用无人机等一些高科技产品进行调查取证;强化与药监等其他部门的合作,从源头上加强对处方药品的管制。第三、充分发挥卫生协管员“桥头堡、岗前哨”的作用,组建一支学习能力强、有责任心、有朝气的协管员队伍,完善协管工作考核制度并严格执行,真正将协管工作落到实处。第四、丰富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方式。利用电子显示屏、官方社交平台、图片案例展示等方式取代单一的法律法规的讲解,增强宣传吸引力,提高宣传效果。

(邛崃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向龙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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