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起非法行医投诉事件的思考

2020-11-18 23:55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2018年7月26日,成都市金牛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接到一起“7月2日在某某街有流动摊点非法行医”的投诉,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辖区卫生监督员进行监督检查,最终因非法行医嫌疑人早已逃离现场且无法联系,不能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但群众张先生在流动摊点治疗的经历引发了卫生监督员的一些思考,现就此事件探讨如下:

 

一、事情经过

 

2018年7月2日,群众张先生回家路上看到两个身穿白外套的人在路边设置了一个治牙摊点,悬挂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载明有高某某,身份证号码,口腔修复工三级等内容。因他正好牙齿有缺少,嫌去医院治疗患者多耗时,又离家远,用手机拍下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便找高某某进行了治疗。高某某未对张先生的口腔进行事先的清洁,也未对工具进行消毒,在张先生提醒下才用酒精喷了工具后直接开始补牙。治疗完毕后张先生感觉修补效果很不好提出质疑,但是现场两人让张先生放心,且告知张先生逐渐习惯就好。最终张先生付给了高某某治疗费用三百余元,高某马上将钱给了另一人。7月21日,张先生补牙材料全部脱落。张先生在两人占道摆摊的店家处要到了一个电话号码,打通电话后,对方否认自己是高某某,又说一切都是高某某行为与他无关。最终张先生投诉举报了两人。

 

二、细节探讨

 

在整个事件中,卫生监督员发现有些现象值得深入剖析。其一,受害人找非法行医者治疗的原因往往是图便宜、图方便,且不会多想非法行医者的资质问题,但本次事件中,张先生是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首先确认了高某某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但是,高某某拥有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口腔修复工,口腔修复工是口腔修复专业,并不是医学专业,不允许报考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而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证是口腔科行医的前提,没有该证明是不允许进入口腔医疗行业的。因此口腔修复工在医疗机构只能从事技工类的岗位。嫌疑人正是抓住了老百姓在这方面知识的欠缺进行欺骗。其二,事件中高某某的治疗过程中,连器械消毒都是在张先生提醒下随意完成,而口腔的清洁直接忽略。高某某就算不是医师,其作为口腔修复工对消毒相关知识也知之甚少,其行为也反映出他对治疗行为的不负责任,由此也一窥非法行医潜在的巨大危害,故打击非法行医刻不容缓。其三,事件中非法行医的两人在商铺门口摆摊,取得了商铺老板的同意。卫生监督员在调查中了解到这是两人第一次在此处摆摊,商铺老板及周边群众都不知道两人涉嫌非法行医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卫生监督员向他们普及了相关知识并告知他们以后一旦再发现非法行医分子立即举报到我部门。由此可见群众对非法行医的了解确实欠缺。

 

三、事件分析

 

在本次非法行医事件中,受害人也有一定保护意识但最终因为对非法行医的认识不够而落入嫌疑人精心编织的欺骗之网。由此可见卫生监督部门还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宣传深度,让老百姓对非法行医的认识得到提升,加强其对非法行医的辨识能力,同时引导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

 

四、建议

 

卫生监督部门可通过以下方式来提高群众对非法行医的认识,保护自身安全:1、利用卫生监督部门现有的宣传平台,如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借助其他相关部门的宣传平台(例如:社区的宣传栏等等)更深入更全面的进行非法行医相关知识普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2、要求合法的医疗机构尤其基层医疗机构配合进行宣传,充分展现自身优点同时提供更多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吸引群众到该机构就诊。3、卫生监督部门进一步深入群众摸排线索,在非法行医容易滋生地段进行直接打击,并邀请媒体全程报道宣传,起到震慑作用。4、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与公安、工商、城管和食药监等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医活动。

 

打击非法行医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群策群力 ,任重而道远。

 

(金牛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 吕玉廷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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