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卫计监督协管服务的意见

2020-11-18 23:5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卫计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任务是开展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是卫计监督网络体系建设的重要补充。按照原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1182号)要求,苍溪县卫计局在2016524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协管工作的通知》(苍卫计发2016137号),就我县卫计监督协管体系建设、工作职责和任务等作了明确规定,目前苍溪县卫计监督协管员共118人。下面就卫计监督协管工作谈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卫计监督协管工作的管理。把卫计监督协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管理,与各片区卫计督导办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目标考核评分。要求各片区督导办与辖区内各乡镇卫生院也要就卫计监督协管工作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管理与考核。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与现场指导。在年初、半年和年末三个时间节点采取以会代训形式适时开展业务培训,执法大队深入片区开展执法工作时现场实地进行工作指导,不断提高协管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是严格进行稽查考核。对片区协管工作开展情况、协管人员行为规范情况、督导办管理乡镇协管工作情况,采取不定时不定点的形式进行严格稽查,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稽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今后的工作中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巡查,做到每季度一次;二是不定期开展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公共场所卫生巡查;三是组织片区协管员开展辖区内村卫生室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巡查,每季度一次,做到全覆盖;四是开展计划生育巡查。工作中要作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出具意见书责令整改,复查整改情况。对重大违法行为要报告大队进行立案调查。对辖区内各类被监督对象要建立登记表册和分户档案,对被监督对象的变化情况要及时进行修正,做到底数清楚、信息准确。大队将按照局里《关于印发苍溪县片区卫计督导办公室管理办法(试行)》(苍卫计发201813号)要求,加强对卫计监督协管工作的管理和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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