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复审经验交流

2020-11-18 23:5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沙湾区自启动省级卫生县城复审验收工作以来,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紧紧围绕高标准完成省级卫生县城复审验收达标这一目标,群策群力、共识共动、务实创新、强化实效,扎实开展了一系列创建工作,城乡面貌不断改观,2017年底,沙湾区高标准完成省级卫生县城复审验收工作,现将取得的经验交流如下:

一、摸清家底、确定目标、夯实基础

2017年6月起,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基本情况再次进行了摸底核查,各加准确地掌握了本地数量,更加明确了整治重点,为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全区现有公共场所224家,城区共有公共场所144家,其中:小美容美发51家,小旅馆12家,小歌舞厅14家,小浴室3家。

二、领导重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

区卫计局领导对省级卫生县城复评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复评工作,把“创卫复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立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成立了由大队长任组长、副大队长及科长为组员的创建领导小组。同时建立了2个创建工作组:卫生监督检查组和资料管理组。制订了大队创建复评工作计划,明确创建复评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相关要求,并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2个创建工作组,任务明确,奖惩分明。在复审过程中,大家表现出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吃苦耐劳风范。

三、全面发动、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复审工作

一是在城区和嘉农镇召开公共场所业主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动员会,共计230余人参加会议。二是免费向经营户发放公共场所卫生信息公示栏、皮肤病人专用工具箱和各种标识标牌。三是大力开展公共场所监督。重点指导各类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建立,指导各类公共场所配备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和保洁贮存设施,配备有效的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设施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2017年共计派出卫生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00余台次,监督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600户次,向140户经营单位提出了卫生监督意见,对23家公共场所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或未取得合格健康证明的人员直接从事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4500元。

四、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创卫氛围。

为动员广大城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单位共同参与创卫复审迎检工作,大队克服人员少,时间短,任务重等困难,通过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经营单位负责人集中培训和派出卫生监督员现场监督等方式提高各单位卫生管理责任人的法制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营造了浓厚的创卫复审工作氛围,为创卫复查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大队编印了《乐山市沙湾区公共场所卫生培训宣传手册》一千余套用于向公共场所业主免费发放,并于8月2日—8月8日分四期对四百多名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办班培训。同时由区疾控机构和单位卫生管理负责人对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了上岗前培训,目前共培训6289人,培训率达到100%,极大提高了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水平和卫生知识水平。

五、成效显著,各项工作助推省卫复审

2017年9 月,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暨省级卫生城市复审现场推进会在我区召开,沙湾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得到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2017年12月,在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各部门和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沙湾区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审技术评估工作检查验收,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圆满完成了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六、转化成果,推动2018年双创工作

(一)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公共场所卫生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不仅需要完善的硬件设施,还需要公众良好的卫生知识和创建意识。因此,要把提高公共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卫生知识作为做好公共场所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首先,重点做好宣传工作,每年召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创建标准和要求;其次,分行业不定期举办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班,组织各单位卫生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卫生知识;通过采取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单、设立现场咨询台出动宣传车辆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知识。通过这些宣传培训活动,提高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制意识,增强了管理水平,也让公众了解到公共场所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有关卫生知识,增强了公众的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意识,也为我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和双创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指导,促进公共场所规范化管理。由于公共场所范围广,种类多,各单位卫生制度及卫生管理方法各不相同,大队按照公共场所的不同类别,进行分类指导。以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游泳场所、歌舞娱乐场所为重点。重点指导各类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建立,指导各类公共场所配备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和保洁贮存设施,必须配备有效的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设施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通过分类指导,各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和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三)强化日常卫生监督。结合现场许可审查,重点把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关,要求从业人员体检率100%,五病调离率100%。重点对基本信息公示内容,设施与管理内容及内外环境卫生,标识标牌等内容进行检查。

(四)加大监督执法处罚力度。统筹多方面执法力量,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在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基础上,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实施严管重罚,在广大公共场所业主中起到了明显的示范威慑作用。

(五)建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在公共场所继续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通过统一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业主卫生安全承诺、卫生许可信息、卫生监测报告、量化分级等级、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等要求公示的卫生信息,通过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达到社会监督、行业自律、行政执法检查三管齐下规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目的,提高了全社会公共卫生素质和全民卫生意识,保护了消费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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