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直饮水和学校分质直饮水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和对策建议

2020-11-18 23:5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内江市东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20185月)

 

东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精准把握“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有利契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基层对辖区范围内的现制现售水(小区直饮水)和学校分质直饮水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进行了专题调研,旨在进一步规范小区直饮水和学校分质直饮水的卫生监督工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一、基本情况

(一)小区直饮水的基本情况

现东兴区范围内共有现制现售直饮机135台,在大队备案登记经营商户10家,并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接受日常监督检查。据经营户反映: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务公司)自20176月开始清理和规范直饮机的用户市场,水务公司不允许直饮机经营户使用小区或普通住户的水源,提出多带带开表开户,由水务公司统一安装,以商业用水模式管理。每台直饮水设备开户费用高达几千元,特种用水每吨9.65元,导致经营商户难以承担开户费用和特种用水水价。为了避免激化群众矛盾,保障广大用水户的利益,商家不得已才对直饮机进行了短期改造,改造方式为在原直饮机旁安装一个储水罐,储水罐材质为不锈钢,上门上锁,水源来自市政供水的末梢水,由专用车辆和人员配送(这种改造方式存在很大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此设备没有改变原厂家机器设备的过滤条件和程序,并每2-3天进行水源查测,定期对滤芯进行更换,但仅做好了相关数据登记,未能出示水质检测报告。东兴区范围内现改造送水的小区有:桂香园小区1台,财贸校后门1台,锦绣三期1台,锦绣六期1台,锦绣一期1台,百渡小区4台,国税小区1台,新坝小区2台。

(二)学校分质直饮水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管道分质供水卫生监督与管理》的要求,管道分质(直饮水)供水单位应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2018年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有20所学校使用管道分质供水(直饮水),均在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直接对学生供水,20所学校都不能出示开学前水质检测报告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小区直饮水存在的主要问题

1、健康证无法办理。由于小区直饮水经营户无固定经营场所,无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导致无法在区疾控中心办理健康证明。

2、水质检测未落实。区疾控中心以不属于水厂和公共场所为由而拒绝对小区现制现售水进行水质检测,经营者委托区疾控中心有偿检测水质也不受理。加之大部分现制现售水经营者卫生法律意识淡薄,一部分未落实现制现售水的水质检测,导致大部分现制现售水经营者无法定期更新水质检测报告。

(二)学校分质直饮水存在的问题

1、机器卫生清洁不达标。未按相关要求定期清洗消毒管道;未按直饮水机使用要求定期更换机器滤芯;未对管道进行水力冲洗,清洁管道内壁。

2、机器维护和检测不到位。未在开学前进行水质检测;记录和维护记录不完善。

3、卫生许可资质不齐全、超过有效期。制水设备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以及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资料不齐全,直接接触直饮水的材料(管材、管件、水处理材料等)涉水产品索票索证不全或者部分资料已过期。

4、学校监管不到位。部分学校领导对分质供水(直饮水)不重视,导致管理不到位,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对策建议

(一)关于小区直饮水的对策建议

1、建议规范直饮机市场。根据《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规划建设、水利水务、环境保护、公安、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希望政府能够听取各直饮机经营单位意见,规范直饮机市场,有统一的方案,便于更好的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2、建议将直饮机的水质检测和健康证办理纳入财政预算。为直饮机经营者降低成本,实时了解水质动态,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3、建议加大对直饮机经营者的监督管理。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要求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立即整改,对逾期不改的或者不配合工作的,大队按照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以此来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群众的饮水安全。

4、建议加大协调联动力度。相关部门出面与水务公司协调给小区直饮水经营者一个合理的经营空间,以保障广大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

(二)关于学校分质直饮水的对策建议

1、区教育局负责管理各学校分质供水(直饮水)工作,督促各学校严格遵守生活饮用水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学校分质供水(直饮水)的卫生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卫生培训合证等相关证照。

2、区内有分质供水(直饮水)的学校,法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分质供水的全面管理工作。各学校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学校供水卫工作管理;卫生管理制度应对职责分工、设备的管理、人员健康管理、档案管理以及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3、按要求对管道分质供水(直饮水)水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检测报告书、清洗消毒、更换材料、滤沁、设备等记录应当完整,并归档保存。水质监测报告书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应同时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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