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职业卫生工作交流

2020-11-18 23:5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几年来,夹江县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深刻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健康中国”建设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保障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着力加强政府领导,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治理和劳动者个体防护措施的落实,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职业病危害依然严重,粉尘危害尤为突出。夹江县是中国西部瓷都,企业多以陶瓷生产链发展,从整体上看,全县职业卫生工作压力较大,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突出表现为:仅陶瓷生产企业60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基数大,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数多,多数企业工艺、技术、设备相对落后,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表现为粉尘、噪音、高温三类,特别是粉尘超标严重。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卫计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的“夹江县陶瓷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大力宣传、培训力度,增强职业病防治意识

    1)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近年来我县通过“《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以电视、网络等媒介为载体,大力宣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和“健康中国”建设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弘扬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爱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良好文化,逐步改变企业重经济效益轻职业健康管理、重“红伤”轻“白伤”现象,营造全社会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全县企业职业病防治意识。

2)加强职业病防治分类培训和重点培训。2014年来,我县每年组织全县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负责人、分管职业卫生负责人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委托省安科院职业卫生所对全县陶瓷生产企业职业卫生负责人专题培训“陶瓷生产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通过相关培训有效提升了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提升了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和技能。每年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放射知识进行培训。

三、工作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全面部署、狠抓以陶瓷生产行业粉尘为重点各项专项治理

    为切实做好我县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于2016年8月制定了《夹江县职业病防治“十三五”工作实施意见》。全面分析了我县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立了我县“十三五”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争取到2020年,我县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和政府职业卫生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实现粉尘等主要职业病危害的有效控制。

1)加强管理。针对我县陶瓷生产企业基数大、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多,相当多的企业工艺、技术、设备相对落后,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特别是粉尘危害超标严重等特点,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陶瓷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夹安委办[2015]25号)和《关于印发<夹江县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的通知》(夹安委办[2016]61号)。

2)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我县制定了《夹江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了安监、卫计、人社、发改、经信、民政、财政、工会等部门的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和责任追究机制。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与责任考核体系。完善安全监管、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确立了职业病防治部门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强化行业自律,建立“管行业必须管职业病防治、管业务必须管职业病防治、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体系。

   3)加强技术支撑建设,引导鼓励本地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创建。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我县现有4家单位取得《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次年1月将上年体检总结向卫计、安监部门报送。乐山众信健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并通过评审取得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资格。

(一)上岗前检查:各受检者持用人单位介绍信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2017年共对24个企业的2801名职工进行上岗前检查,其中:粉尘作业检查1977人,查出可疑职业病(尘肺病)11人,检出率为0.56%,查出粉尘作业禁忌症人数64人,粉尘作业禁忌症检出率为3.23%,未查出可疑职业病(尘肺病);噪声、高温物理因素检查936人,查出噪声、高温禁忌症人数248人,噪声、高温物理因素禁忌症检出率为26.5%,未检出可疑职业病例;电子作业、压力容器、甲醇、环氧树脂作业检查30人均未检出职业禁忌证和可疑职业病例。

(二)在岗期间检查:根据各用人单位签订的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书,2017年对全县境内和县外共95个厂矿企业,(其中,县境内57个,县外38个)从事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了在岗期间检查。共检查人数8813人,共查出职业禁忌证人数540人。禁忌证检出率为6.13%,查出可疑职业病人数(尘肺病)94人,可疑职业病人检出率为1.07%.其中:粉尘作业检查5609人,检出禁忌证人数236人,粉尘禁忌证检出率为4.21%,检出可疑职业病(尘肺病)94人,检出率为1.68%。噪声作业检查2379人,检出噪声作业禁忌证人数290人,检出率为12.19%,未检出可疑职业病例;高温作业检查963人,检出高温作业禁忌证人数14人,检出率为1.45%,未检出可疑职业病例,其它毒害作业检查49人,均未检出职业禁忌证和可疑职业病例。

2、创新机制,加强监督执法,推进职业卫生和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工作

为整合监管资源,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职业卫生监管效能和监管水平,我县制定了《夹江县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实施方案》把职业卫生纳入安全生产范畴,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体系、一体化工作推进机制,对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进行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推进落实、同步考核奖惩。

我县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有18家。所有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个人健康监护档案。每年开展《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时都要求各单位提供了周期内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场所的检测报告。2018年对1家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人民币。   

四、存在问题:

    1、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以及相关负责人对《职业病防治法》以及配套法律、法规认识不足,贯彻不力,导致职业卫生工作难以进行。

2、企业组织机构不健全,企业内部不按《职业病防治法》和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建立组织管理机构,并没落实人员负责和管理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3、管理制度不建立,在企业内部什么办公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都比较完善,就没制定有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监护的管理制度。

4、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体检经费不足,绝大部分企业不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按生产规模的比例提取年度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体检工作经费,导致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监护经费严重不足。

5、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处于被动运行,企业不把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当成是企业的责任,认为是增加企业的经济负担。在安检、劳动、卫计等职能部门的执法检查时,仅筛选少许工龄较短、年龄较轻、身体强壮的劳动者参加职业健康体检,抱着应付了事的态度,使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严重处于恶性循环。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卫计工作职能调整,职业健康管理将是今后卫计监督执法的工作重点。我县要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陶瓷等生产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一是加强《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让企业业主充分认识企业在职业病防治中的主体责任;二是通过政府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引导职业病危害较严重的企业主动进行工艺改造和转型升级,逐步淘汰落后产能,推广应用新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三是督促企业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现状评价、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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