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责任 强化监管 确保采供血和临床用血安全

2020-11-18 23:5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一、基本情况

苍溪县是一个地处川北山区的农业县,幅员面积2330平方公里,辖39个乡镇,最远的乡镇距县城108公里,总人口80万。目前,全县有贮血点(即中心血库)1个,单采血浆站1个。有取得临床用血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27家,其中,二级以上医院12家(含2家民营医疗机构),乡镇(中心)卫生院15家;有12家医疗机构设有输血科。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宣传培训。

为进一步增强群众血液安全意识,近年来,我们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和开展教育培训。一是组织一系列血液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的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报刊、网站等载体,向广大群众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投诉举报信箱,畅通投诉渠道,强化社会监督。二是采取常规培训和分类集中培训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临床用血人员和采浆人员培训,卫生监督员还多次接受县单采血浆站和一些卫生医疗机构的邀请走出去开展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采供血机构、临床用血单位管理水平和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

由于苍溪县幅员面积大,基层医疗机构数量多,分布不集中,加之县执法大队人员少、事情多,对采供血和临床用血的监管很难做到全覆盖,可能因监管不到位不能确保我县的血液安全,对此我们充分发挥乡镇卫计办、乡镇协管员的前哨作用,加强对他们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使他们担负起辖区內采供血和临床用血安全的巡查和违法线索的报告工作,并协助县监督机构进行处理。同时县执法大队实行网格化监管模式。采取合理划分责任网格,任务包干,责任到人,要求及时发现网格内违法行为并依法查处,做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明确,跟踪及时,实现了采供血和临床用血监督执法全覆盖、动态监管的目标。

(三)加大监管力度。

苍溪县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血液安全管理工作,在市卫计委的领导下和市支队的指导下,县卫计局和县执法大队紧紧围绕血液安全无小事,规范管理为重点,违法行为不放过的理念开展采供血和临床用血监督管理工作。2017年,我县按上级部署和安排,开展了采供血和临床用血的集中专项整治。主要对采供血(浆)和临床用血机构的依法执业,规范管理,血浆采集,血液来源、运输、入库、检验、储存、发放,用血记录,医疗废物处置,以及对单采血浆站及实验室的资质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6家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处罚款3万余元;责令立即整改,并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并进行追踪回访。同时,我县对临床用血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了临床用血资格退出机制,凡临床用血存在严重隐患的医疗机构将取消其临床用血资格。近年来,通过严格规范管理,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我县的采供血和临床用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上级卫计行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认可,今年5月,省卫计委选定在苍溪县建设四川省采供血和临床用血现场执法培训基地,培训基地建成后,将承担省内采供血和临床用血的现场执法的培训工作。

采供血和临床用血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采供血和临床用血安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2017年,我县的采供血和临床用血监督执法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2018年,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血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四川省采供血和临床用血现场执法培训基地为契机,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我县采供血和临床用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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