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威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李红英
近两年,威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威远县大队)通过宣传引导、集中学习、轮岗培训、业务指导、年终考核等一系列举措,促进了全县各镇卫计办的卫生计生监督工作逐步走上正轨,镇卫计办执法人员履职意识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能力稳步提升。由于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专业性强,威远县辖区内各镇卫计办的多数执法人员医学及法学知识缺乏、人员流动性大,为此,威远县大队及时成立镇卫计办工作指导小组,反复研究、讨论、修改,制定印发了威远县2018年镇卫计办监督执法工作指导意见,细化工作举措,强化业务指导,规范能力建设,有序推动威远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在全市争先进位。
一、加强队伍建设
(一)各镇卫计办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检查应由2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
(二)按照“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督股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政策制定、规划计划制定、考核评估、队伍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的职责划分,各镇卫生计生工作的分管领导、卫计办负责人及人员的变动要及时向县卫生计生局监督股通报。
(三)各镇卫计办新上岗从事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到威远县大队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跟班专业培训学习,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四)认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学习,熟练掌握常用的卫生计生法律法律和规章。卫计办组织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定期组织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村(社区)信息员业务培训,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集中学习。
(五)各镇卫计办要掌全面了解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基本信息及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做好日常工作
(一)加强信息管理。
依据“各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相关工作向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报告”的工作机制,各镇卫计办规范信息报送。
1.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报表填写要符合规定格式,确保真实规范。监督检查对象名称要按单位资质证件上的名称写全称,报表上的数据要以《卫生监督意见书》、《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监督检查表为依据。
2.从2018年2月起,增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两非”、 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违法违规医疗广告治理情况月报表》,报送时间和报送方式同卫生计生监督工作报表。
3.报送的监督执法信息简报、简讯、图片资料要真实,文字书写符合要求,各镇卫计办每年报送大队采用的简报、简讯、图片资料应不少于6条。
4.按照时限要求报送计划、方案、总结、报表等信息。
(二)规范文书制作。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文书是履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职责的重要依据,各镇卫计办行政执法人员要熟悉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对照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必须同时制作《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法律文书,及时报送县大队。原则上报送(建议)县大队处理的违法案件(线索)要附《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图片等资料。每年各镇卫计办制作《现场笔录》应不少于12份、《询问笔录》不少于12份、报送(建议)县大队查处的案件不少于2件。
(三)完善档案资料。
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分户档案,完善档案管理。分户档案收集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法人证书、负责人身份证、平面图、场所检测情况、从业人员名单、资质证件等。
2.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置情况资料:月报表、检测资料、转运联单。
3.监督检查资料:监督检查表、卫生监督意见书、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调查报告等与监督检查相关的资料。
4.要求被监管单位报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自查报告、报表、承诺书、整改报告等。
5.其他与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相关的资料。
三、开展监督检查
(一)日常监督工作。
各镇卫计办要以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传染病防控、医疗废物、医疗污水管理等的监督为重点开展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监督覆盖率达到100%。2018年,确保每户监管对象的年度监督频次不少于4次。
(二)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各镇卫计办要按照县大队印发或转发的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文件、通知,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检查(整治)工作为国家、省、市、县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部署,各镇卫计办应保证开展专项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
(三)重点监督工作。
1.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两非”、违法违规安取环、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和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工作。
2.生活饮用水安全、学校传染病防控的监督检查。
3.艾滋病、结核病、H7N9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管。
5.节假日卫生计生安全保障工作。
6.国家、省、市、县安排的其他重点工作。
(四)信访投诉查处。
要多渠道接受群众的卫生计生信访举报,认真作好信访记录,及时开展信访内容的调查处理。对重大的信访要第一时间向县大队和相关部门通报,不属于管辖范围的信访案件要及时向辖区的相关部门移送;需要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信访案件要及时报送。严防信访处理不及时、不作为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规范“两员”(协管员、信息员)管理
各镇卫计办要切实履行“负责对监督协管员、村(社区)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指导和考核。”的职责。
(一)做好业务指导。
各镇卫计办要督促、指导协管站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协助工作。督促协管员落实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规范》规定的服务内容,督促协管员切实协助镇卫生计生办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职责。要充分发挥信息员基层前哨作用,扎实开展线索调查,夯实基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网络,使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两非”、违法违规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减少和消除卫生计生安全隐患。
(二)健全报告制度。
各镇卫计办要主动收集协管站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并通过报告制度的落实了解和掌握协管工作情况,促进协管工作有序推进。制定并落实村(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定期报送制度,掌握村(社区)卫生计生监督信息。
(三)严格工作考核。
各镇卫计办每年应当对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年终考核。每年11月20日前要完成对辖区内的协管员、信息员全年工作的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县大队。
五、强化普法宣传
(一)各镇卫计办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的通知》(国卫办法制发〔2017〕24号)的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开展普法工作。
(二)积极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要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和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围绕卫生计生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要充分利用乡村医生定期会,与协管站联合,强化对乡村医生的普法宣传。按照加强普法责任督导考核的要求,宣传普法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三)指导并检查学校、医疗机构等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督促学校、医疗机构、水厂等行业自觉学法、守法和规范执业行为,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
六、规范应急处突
(一)各镇卫计办要按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卫应急发〔2017〕36号)、《威远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威府办发[2015]115号)等应急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应急工作准备。
(二)加强对监管对象卫生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建立健全应急预案。
威远县“指导意见”从队伍建设、培训学习、日常监督、重点工作、档案建设、信息报送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各镇卫计办遵照“指导意见”开展工作,成效明显。欢迎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同行指导交流“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