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国卫复审省级迎检在即,按照市卫生计生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长期以来,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日常卫生监督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明确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及任务,细化了具体措施,把国卫复审迎检作为提升全市整体形象及增强人民群众健康幸福指数的重要载体,采取系列措施不断强化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供水单位、医疗机构等部门的督导检查力度,着力促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各项指标达标。
明确目标 制度先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进一步促推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支队认真对照此次测评指标,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重点整治内容以及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内部管理机制,建立了迎检资料目录,收集、整理、完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相关档案资料。
摸排问题 督查先行
以国卫复审迎检为载体,充分结合日常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重点工作的开展,持续加强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学校与职业卫生监督,医疗服务监督的专项督查力度。国卫复审迎检工作开展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公共场所专项督查、民营医疗机构规范执业专项督查、传染病防控专项督查、旅游景区公共卫生安全专项督查、 学校卫生安全专项督查、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督查等各项督导检查频次,主城区与城乡结合部、“三区四园区”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进入常态化,进一步摸清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存在的薄弱环节。
提升成效 整改先行
在加强各项专项督查力度基础上,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不同方式强化整改。各级监督管理机构要把创卫工作考评与干部年终考核挂钩,实行责任追究和奖惩激励机制。对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督促、引导其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对经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基本要求的,要帮扶引导,使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卫生许可证;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还未及时办理证件的,督促经营负责人尽快办理;对过期还未办理的,限期换证;对已上交资料的经营单位及时现场审核并发放卫生许可证;对办理程序不懂不会的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提供办证流程说明;对现场检查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要及时统计整理相关信息报告当地主管部门;对整体布局不合理,面积过小,硬件设施不完善等实不具备基本条件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
营造氛围 宣传先行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通过悬挂横幅、LED滚动播放、流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媒介,加强国卫复审相关宣传,并多次组织开展了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季节性传染病防治进校园等健康教育宣教活动,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标准,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同时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先后组织各辖区内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创建专题培训,并积极组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微信群,畅通沟通渠道、及时答疑解惑、专业角度指导,着力提升各单位对创建工作的充分认知,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努力提升各类公共场所的迎检指标。
服务群众 成效先行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支队严格实行“5+2”、“白+黑”工作制,先后多次由支队长、各分管副支队长亲自带队,分别深入涪城、游仙、安州、高新、科创、经开、仙海等区域内,重点对各类公共场所按照国卫标准落实测评指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共督导检查各类公共场所4600余户次,新办结卫生许可证635家,从业人员办理个人健康体检合格证12000余个。发现各类问题600余处,持续整改400余处,200余家在整改落实当中,其中4家存在突出问题的公共场所已由支队立案查处,现已结案2家。当前,各辖区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持证率持续上升,已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