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学校结核病防治执法监督宣传工作成效及对策

2020-11-18 23:53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为响应国家防治结核病日主题号召,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宣传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学校师生对结核病的知晓率和防治意识,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关于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执法监督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卫监总函[2018]14)文件精神的要求,资阳市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机构结合春季开学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开展了学校结核病防治执法监督宣传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373所,各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对280所学校开展了结核病防治执法监督宣传工作,在学校举办讲座75次,并开展了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在各辖区人群集中地段开展了街头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本次监督宣传工作部署严密,组织有序,充分调动了协管员的力量,将学校结核病防控督查工作全覆盖,提高了学校认识,改变了少数学校防控意识淡薄、健康教育不到位、防控管理措施不落实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学校师生对结核病的知晓率和防治意识,促进了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了广大师生身心健康。

特别是雁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积极调动了雁江各乡镇(社区)执法分队力量,出动监督员及协管员193人次,共督查143所学校和296所托幼机构,确保雁江区学校结核病防控督查工作无死角。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学校结核病防治执法监督宣传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资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充分认识到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各地宣传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治执法监督宣传工作。

各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及大队工作情况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大队长为组长,副大队长为副组长,相关监督科室监督员和卫生协管员为成员的督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同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从思想上、行动上切实做好了宣传相关准备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我市督导检查力度,保障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检查前逐一细化督查内容,统一督查标准,重点从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康体检的落实、健康教育的宣传、晨午检及因病缺课追踪四个方面进行督查。各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卫生计生监督员和协管员按照明确的督查内容对照检查学校工作开展情况,做到督查重点不放过,督查细节无遗漏。对发现的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学校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等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同时各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对乡镇协管员已经督查过的学校进行了随机抽查,一方面加强对学校的督查力度,提高学校认识,助推学校工作;另一方面检验协管员督查效果,提高执法分队督查责任心,切实把督查工作做好做实做细。雁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还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宣传和督查,强化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意识,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

(三)强化宣传教育。一是各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联合各地疾控中心和卫生服务中心在辖区内人群集中地段围绕“终结结核行动,共建共享健康中国”这一主题开展了大型健康教育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依法控制结核病,防止结核病蔓延”,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宣传讲解《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营造了科学防治结核病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开设学校结核病防治执法监督宣传班,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乐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牵头,乐至县疾控中心及各乡镇卫生院、社区配合在辖区内的70所学校开展了学校结核病防控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班。三是鼓励支持学校利用学校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资源开展宣传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师生受益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督查,大部分学校成立了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应急预案和规章制度健全,健康教育宣传落实到位,各类影像资料、文字记录完善,但仍发现个别学校晨午检、因病缺课追踪记录不完整,环境卫生消毒记录不详细。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学校限期整改,确保结核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学校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其他学校继续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推动学校落实健康教育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了在校师生对结核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增强了学校在结核病防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意识,为学校卫生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二)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提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在学校卫生工作中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同时与教育主管部门、疾控部门紧密配合,推动学校卫生执法监督联防联控机制的建立,共同努力建设无“核”校园,积极、主动为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发挥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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