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内江经开区社事局 杨东
按照内江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要求,内江经开区社事局紧密联系实际,根据工作安排,狠抓医疗服务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有效地保障了经开区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建立健全医疗质控体系,狠抓基础医疗质量,确保基层医疗安全。
为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经开区实际,内江经开区成立了由市六医院、交通镇医院、四合镇医院等医疗机构专家组成的经开区质控站,每个季度开展一次质控工作,规范辖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2017年进行质控检查4次,出动检查人员40余人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59家次,监督检查覆盖率100%。
二、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培训,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确保用药安全。
(一)规范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2017年3月,在市六医院培训医疗机构人员90余人,进行抗菌药物授权88人。我局与委托单位内江市市中区卫计监督执法大队共同开展抗菌药物检查,对1家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
(二)规范医疗机构静脉输液工作。出台《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静脉输液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开社事发【2017】297号),聘请市卫计监督执法支队、市中区卫计监督执法大队专家进行经开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规范化培训,培训人数90余人,静脉输液授权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借力中央环保督查,狠抓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废水日常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结合中央、省、市环保督查重点对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管理情况进行规范化管理工作,特别对于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制度,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环节是否符合规定狠抓医疗废物、废水专项管理。
(一)高度重视,资金保障到位。内江经开区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医疗废物处理第一责任人,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主动与具备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协调,全区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医疗废物已由上级部门制定的公司统一进行回收处理。我局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物、废水储存及处置设施的投入,投入近10万元建设四合镇卫生院规范的医疗废物贮存间、废水处置设施,投入近5万元改造提升壕子口街道医疗废水处置设备设施。
(二)规范处置管理,强化处置能力。制定《内江经开区卫计系统医疗废物管理应急处置预案》(内开社事发【2017】93号),规范医疗废物处置程序。举办由辖区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负责人参加的医疗废物管理培训班,对医疗废物和一般性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工作标准和相关专业知识进行培训。同时要求各单位要组织内部培训,对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知识做到应知应会,人人过关。对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明确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职责,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签订医疗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书,明确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一般性废物管理责任。
(三)开展专项督查,提高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整改落实到位。内江经开区社事局先后制定《内江经开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监督检查方案》《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辖区内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内开社事发【2017】224号)等文件,要求辖区内交通、四合镇卫生院,壕子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自查自纠小组、制定排查方案,自查辖区内医疗废物、污水排放等问题,并要求每月30日前报送辖区内医疗废物管理情况。并根据工作安排开展了工作,专项检查中采取听汇报、阅资料、查现场、随机抽查医护人员等方式对全县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开展了拉网式、全覆盖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组织管理、工作流程、暂时贮存、分类收集、交接登记、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等方面。2017年,我局专项检查达20余天,出动人员120多人次,做到检查全覆盖。
四、结合H7N9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狠抓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提高传染病防控工作效率和水平。
(一)加强培训,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注重医疗机构人员的培训,组织辖区医疗机构进行H7N9流感及传染病专项培训辖区医疗机构均参会,约80人次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通报辖区传染病疫情情况、存在问题和防控要点。通过培训,参会人员提高了对传染病防控和院感控制等问题的认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交叉感染发生,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二)开展日常监督,突出专项督查,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卫生部《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要求,对辖区60多家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管理等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同时,根据传染病流行的特点,突出专项督查,开展H7N9流感疫情防控、结核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预防接种等专项督查行动。通过开展日常监督,突出专项监督,及时掌握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三)强化基层卫生机构卫生协管工作,加强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置。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先后制定了《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关于印发<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春季开学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开社事发【2017】42号)和《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关于印发<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春季开学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开社事发【2017】316号)文件,明确基层医疗机构卫生协管学校卫生督查工作,督促基层医疗机构卫生协管,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在学校推行学校卫生管理员制度,重点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学校教学环境、学校教学设施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管,做到学校卫生工作监督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