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内江市2017年卫生计生监督抽检工作综述
(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姚仕平)
一、卫生计生监督抽检“双随机一公开”前期准备充分。
根据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内江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进一步完善了2016年6月24日印发的《关于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双随机”抽查机制及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监督执法科室依据各自职能职责,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清理、上报。2017年1月9日,公布了19项随机抽查事项,明确了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及抽查方式。3月,内江市支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召开了全市2017年“双随机”工作培训会议,支队长与各县(市、区)大队、经开区社事局主要负责人、支队分管领导分别签订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责任书”。落实专人负责、专人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严把数据质量关;按照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3月20日全面完成),避免因本底数据质量问题影响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推进;结合实际,保证人员信息卡能够达到抽检要求和比例。
二、卫生计生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国抽”、“省抽”任务明确。
5月8-10日,内江市支队指派5名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专业的业务骨干,参加了全省2017年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培训班。按照四川省总队下发的《全省2017年卫生计生监督抽检任务表(包括“国抽”和“省抽”)》 、《关于2017年卫生计生监督抽检任务的补充通知》,明确内江“国抽”任务:餐饮具集中消毒专业5家、传染病防治专业90家(市支队6家)、放射卫生专业17家(支队2家)、公共场所专业130家(市支队8家)、消毒产品专业支队3家、学校卫生专业116家(市支队8家)、生活饮用水专业23家(市支队2家)、医疗卫生专业60家(市支队4家)、职业卫生专业支队1家。内江“省抽”任务:公共场所-2000㎡以上商场6家、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3家、公共场所-理发店美容店29家、公共场所-影剧院2家、公共场所-游艺厅舞厅音乐厅6家、公共场所-住宿沐浴5家、医疗卫生46家(市支队2家)。
三、及时组织培训学习卫生计生监督抽检工作关键环节。
为贯彻落实2017年卫生计生监督抽检【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医疗卫生(医疗监督检查、血液安全监督检查、放射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计划生育】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强化实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查处监督抽检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确保内江按照国家、省上相关要求顺利开展2017年度卫生计生监督抽检工作,5月12-13日,内江市支队举办了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抽检培训会议,业务骨干传达了省上培训内容,讲解了“双随机”产生的“国抽”、“省抽”任务的工作安排、具体要求和工作技巧。根据《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内卫计办发〔2017〕189号)精神,5月18日,内江市支队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内江市卫生计生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内卫监发【2017】49号)文件,要求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按照确定的任务,有序安排实施。
四、有序推进并完成卫生计生监督“国抽”、“省抽”任务。
5月下旬,内江市支队监督执法三科完成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消毒产品 “国抽”任务。7月中旬,内江市支队与省总队一起,完成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的监督抽检。6-8月,内江市支队相继完成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游泳场所、医疗卫生(含采供血)、传染病防治、职业放射卫生等专业的市本级“国抽”、“省抽”任务,监督执法人员及时将抽检信息录入上报了四川省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系统,立案查处了监督抽检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有序在支队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9月下旬,支队组织举办了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培训班,要求各县(市、区)在规定时限内100%完成“双随机”卫生计生监督抽检。10月中旬,支队安排了“双随机”卫生计生监督抽检专题督导,指导帮助各县(市、区)大队有序推进卫生计生监督“国抽”、“省抽”工作。10月底,全市2017年卫生计生监督“国抽”、“省抽”任务全面完成。
五、持续推动卫生计生监督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更加规范。
"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提升了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有效性,减轻了企业负担、减少了权力寻租空间。内江市支队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跟踪问效,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认真梳理发现的问题,确保2018年卫生计生监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更加规范。
(一)切实把握监管重点环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检等,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方式,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在履行法定义务方面的事中监管,及时化解市场风险;依法及时认定违法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性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依据承担的职能依法依规处理,强化事后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对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行政执法机构与行业协会之间的信息互联共享,推动监管执法与行业自律的良性互动。
(二)健全完善监督抽检工作机制。对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产生的卫生计生监督抽检(“国抽”、“省抽”)任务,及时分解细化:明确承办科室职责,落实执法人员责任,细化抽检方式方法。结合权责清单调整,不断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市场主体变化情况和执法人员清理情况,不断更新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在适用主体、抽查方式、操作流程、结果处置和信息公开方面形成具有操作性和实效性的检查规程和检查标准。对抽查范围和标准要实行审查、复核,对高风险的市场主体加大抽检力度,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三)及时公开监督抽检动态信息。拓宽公开途径,本着“检查必公开”的原则,全面公开随机抽检事项、程序和结果,实行“阳光监督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通过本级门户网站统一公布本级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持续开展监督抽检督导检查。根据本地工作实际,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常态化,并对抽检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市支队负责组织开展对所辖县(市、区)监督执法机构推进卫生计生监督抽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同时不定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强化检查结果运用,真正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五)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教育工作。要从创新监管方式的角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及时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卫生计生监督抽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对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切实转变执法理念,逐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