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2020-11-18 23:53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主要包括对宾馆、旅店、影剧院、公共浴室及美容美发场所等的监督。它们有着共同的卫生学特点:人口相对集中,相互接触频繁;设备物品供公众重复使用,易污染;健康与非健康个体混杂,易造成疾病特别是传染性疾病的传播;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

一、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共场所数量明显增多,公共场所内的人流量也较以往明显增大,这给疾病的传播、群体性健康危害事件的发生创造了条件,也给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和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场所卫生硬件及设施不足。目前存在一定数量的公共场所缺少公共用品的消毒设备及设施,甚至没有消毒室,特别是一些理发店,因经营面积不足或其他原因导致卫生硬件的缺失;有些公共场所具备消毒设备,但存在闲置、无法使用、未按规定消毒和不能及时记录消毒情况等现象。我们了解到,有些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品是外送到专门的洗涤厂进行集中清洗消毒,例如宾馆内使用过的床单、被套、毛巾等,但除此之外需要自己消毒的公共用品日常消毒情况并不理想。

(二)公共卫生意识不足。由于公共卫生场所数量众多,工作繁杂,因此需要各级管理单位、一线卫生工作人员及公共场所经营者等通力配合。但目前这些协助配合单位及人员的公共卫生意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使得公共卫生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不能顺利高效的开展。例如一些小型美容美发场所,场所更替的速度比较快,我们对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一些新开的理发店证件不齐就在开始营业。经过我们卫生监督员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大多数经营者接受度高,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但仍有少部分经营者拒不配合,态度恶劣。在对场所内的卫生许可证及健康证等的检查中,大部分经营者对于卫生许可证及健康证的有效期限并不关心,导致检查中发现很多过期的证件,这也是公共卫生意识淡薄的表现。

二、改善公共场所管理现状的对策

(一)提高卫生监督员业务素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定期组织相关卫生监督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业务素质;各监督员也应当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熟练运用到日常监督工作中。

(二)适当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公共场所,应加大处罚力度,以发挥足够的震慑作用。对于卫生硬件缺失或不足的场所,应督促其及时配置有关硬件,并对场所内从业人员的日常消毒工作进行监督,对执行不力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共场所的管理水平、降低维护成本,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自觉管理及自觉维护,这就需要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相关部门要联合社会上的所有力量,如媒体、社区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促进社会对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了解和关注,提高群众参与意识,从而提高公民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卫生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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