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的思考与探讨

2020-11-18 23:53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张智

 

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国家和政府形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和监测是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预防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防止介水传染病发生流行的重要环节。本文从明确职责、严格履职、政府重视、加强领导、保障经费、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加大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力度等几个方面就本人的一些工作感想进行了一些思考和探讨。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依法履职

(一)生活饮用水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国家和政府形象,因此地方政府应对当地生活饮用水安全负总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尤其需要当地县区、乡镇政府的重视,全力支持卫计行政部门开展工作,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饮用水卫生监督的领导。

(二)依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要落实供水单位的主体责任,卫计行政部门对各类供水单位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卫生许可和专项整治、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重大活动饮用水安全保障、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对相应违法行为责令整改,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三)实行饮用水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作为卫计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应该多向卫计行政部门、地方政府领导请示汇报,让上级部门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中发现问题。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和供水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设立饮用水安全工作领导组,明确责任人、责任范围,做到从组织领导、监督管理、日常运行人人有责任,大家协同工作,共同把辖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做实做细,真正做到无缝隙监管,无空白地带,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全覆盖。

(四)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工作经费保证。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需要经费保证,首先要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才能保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大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一)规范卫生许可。卫计监督机构首先要开展对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整治违法行为。

(二)本底清楚,信息完善。卫计监督执法机构要摸清辖区内供水单位本底数,建立完善供水单位及供水设施信息档案。要求各类供水单位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完善供水设施,建立健全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工作机制。

(三)强化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最有效、最具说服力的是水质监测报告,作为承担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职责的各级疾控中心,要依据国家标准配备相关设备,及时准确的出具饮用水水质监测报告,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卫计监督机构应建议卫计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疾控部门有效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隐患,防范介水疾病发生和流行。健全水质监测网络,逐步扩大供水监测覆盖范围,形成有效监测网络。同时卫计监督机构要充分利用现场快速水质检测仪器开展水质现场快速检测,及时了解水质指标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清除隐患,为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重大活动安全保障,调查饮用水污染事件提供支持。

(四)卫计监督部门应建立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有机结合的监督机制。对供水单位的日常监督监测是法律法规要求的规定动作,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检查是我们的自选动作,基层卫计监督机构由于客观条件限制应将每年的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有机结合,加大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建立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的长效机制。整体推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城乡统筹工作,进一步强化各类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规范各类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指导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认真调查核实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时发现和控制影响饮用水卫生安全的隐患。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水平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是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及工作难度大、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标准还有待完善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卫生监督员需要通过不断学习、培训、交流,逐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监管水平,以适应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人员少是当前基层卫计监督机构面临的主要困难。目前我区卫计监督机构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专业的卫生监督员仅有一名并且还要同时负责全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大量工作开展都需要依靠卫生监督协管员配合,所以一是需要重点培训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协管员,彻底改善基层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更好的完成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的任务。二是要建议当地政府投入更多力量到卫计监督部门来管理保障水质安全。

四、加强对供水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

对供水单位供管水人员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培训,是增强所有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和责任意识的有效途径,可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是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和步骤。所以卫计监督机构应每年至少对供水单位相关人员开展一次卫生知识培训,从生产环节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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