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经验交流

2020-11-18 23:53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市中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现将市中区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中区管辖部分中心城区以及市中区全部23个乡镇的公共场所总计341家。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5名,执法车辆2台,公共场所快检设备8台。

二、严把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关

卫生监督工作者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严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关,要求申请人提供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及卫生审查认可书、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卫生关键材料。对卫生许可审查项目的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查,对资料不齐全的坚决不发放卫生许可证,截止2017年11月30日共办理新办校验延续等许可件158件。

三、公共场所卫生严格监督执法

每年年初都制定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按照计划要求开展2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住宿、美容美发、音乐厅、洗浴和游泳场所等的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卫生许可证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公示情况。对辖区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全面实施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90%以上的单位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今年利用迎接复查省级卫生城市工作的契机,市中区投入相当的精力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达到了多次全覆盖辖区公共场所,督促业主增加或改建改造卫生设施设备,督促为直接向顾客提供服务人员全部办理健康证明,督促业主开展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督促业主对卫生用品用具严格消毒并作登记,督促业主采购卫生用品索票索证和完善卫生管理档案等,市中区公共场所卫生状况有了很大提高,业主卫生管理水平上了新台阶。

四、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禁止公共场所吸烟工作

市中区一直把公共场所落实艾滋病预防控制措施和落实禁止吸烟措施作为公共场所行政许可监督执法重要内容。在许可时,要求住宿和音乐厅摆放安全套、张贴禁止吸烟标志,作为通过许可的必要条件。2017年公共场所安全套摆放比例达到100 %。禁止吸烟标志张贴率在100%以上;每年组织辖区内全部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开展艾滋病防控知识培训和考试,要求公共场所业主对全部的从业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控知识专题培训。

五、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水平

市中区每年都要组织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培训。2017年,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共开展了2次公共场所管理人员的集中培训会,集中培训邀请区疾控中心老师为业主讲解预防艾滋病、吸烟危害和禁止吸烟的知识,邀请执法人员讲解卫生管理的知识。培训结束后发放试卷对参会人员进行了考试,对考核合格者颁发了《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2017年,向经营户发放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挂图、艾滋病预防知识挂图以及公共场所卫生承诺书共1000余张,发放法律法规手册300余份。通过培训和宣传,强化了公共场所管理人员法律法规意识,提高了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经营。

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存在问题以及加强相关工作的建议

通过近年来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努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取得了比较大的成效,体现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的办证率在90%以上,公共场所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比较好,从业人员对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较高,卫生管理水平在逐步提高。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不平衡,一是对公共场所的监管力度不及对医疗机构的力度大;二是监管部门对中心城区及周边公共场所监管力度大,对边远乡镇公共场所监管力度弱。边远乡镇公共场所经营业主认识和执行卫生法规的程度差,三是对大型公共场所监管力度大,对微小型公共场所监管力度弱。

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的建议:一是提高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的认识。公共场所的卫生与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密切相关。随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对公共场所卫生的要求在提高,同时也涌现出了很多新型的需要卫生监督部门介入的公共场所。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管力度要进一步加大而不是削弱。二是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的科技含量。通过完善相关规定,督促基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积极使用卫生快检设备,疾控中心要加大对公共场所每年一次的卫生检测力度。三是提高卫生监督员业务素质。加大对卫生监督员的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法律文书书写能力、规范执法程序。四是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知识的宣传,严格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不流于形式。加强对经营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尊法守法意识。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管中,对照卫生管理要求,逐项仔细检查,提出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时限,必要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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