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为深入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行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大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多措并举,加强了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净化了大邑县医疗市场,保障了群众就医安全。
一、领导重视,部门配合,职责明确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是保障群众就医安全的有效举措,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为了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落到实处,大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制定了《大邑县2017年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政策法规科、医政科、行政审批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负责人以及执法大队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确定了工作内容和重点,明确了职责和分工。并联合市管、公安、乡镇政府等部门,形成合力,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二、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为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素质,县卫计局组织全体监督人员系统地认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教育广大卫生监督人员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坚持依法行政,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其他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集中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根据大邑县非法行医者行医活动特点,开展了“多部门、多区域联动执法”、“错时执法”、“双休日、节假日全天候执法”等模式对非法行医进行集中打击。一是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进行了重点查处。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75人(次)、执法车辆165余台(次)。取缔游医摊点13家,固定场所非法行医15家,没收医疗器械、药品6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15件,罚款金额2.2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1174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2 件;二是进一步规范持证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积极开展对持证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打击,主要针对超范围执业、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案件4件,罚款金额1.7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9761万元;三是抓好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对上级批办、转办以及本部门接到的投诉举报案件,都迅速组织力量认真核查,及时处理、反馈。切实做好举报案件线索的查办、督办、转办、交办工作,认真核实案情,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和整改措施到位,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四是强化网格化监督。安排乡镇卫生协管员赶集天开展市场巡查,发现非法行医以及卫生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卫生执法大队并按权限处理。卫生执法大队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对问题突出的集贸市场重点关注,对有线索的案件持续跟踪,力争彻底打击非法行医。五是开展联合检查。由卫计局牵头,多次联合各乡镇政府、公安、市场管理方以及乡镇卫生院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打击非法行医的局面。
四、创新宣传形式,助力“打非”行动
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我县注重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对医疗机构有关负责人员、非法行医人员和周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医,引导正确就医。一是通过媒体媒介广泛宣传。通过大邑县《今日大邑》报刊“健康大邑”版面宣传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帮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非法行医的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和寻找合适的专家就医。大邑广播电视台新闻记者对6月8日、11月23日的打击非法行医集中行动进行了全程拍摄,并在6月9日、11月27日的《大邑新闻》进行了报道;二是边执法边宣传。卫生监督员在执法过程中,一边对非法行医业主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告知违法执业的后果的严重性,一边向周围群众进行宣传,发放“如何识别黑诊所”“无证行医危害大”等宣传资料,并张贴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海报,使群众对非法行医有深刻认识,引导群众正确辨别非法行医,使正面引导和宣传工作在辖区内全覆盖;三是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加强卫生、公安、检察部门配合。充分利用公安、检察部门的侦查监督作用,促进了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有效查处,截至目前,在打非行动中,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起。
五、完善监管措施,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本着坚持纠建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总结提炼前期打击非法行医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并形成制度,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下一步大邑县卫计局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全面推动联合执法机制,同时要充分发挥乡镇卫生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对农村乡镇游医摊点、坐堂行医、无证行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超范围行医的打击,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建立打击非法行医长效监督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群众就医安全作出努力。
(大邑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