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医疗废物监管 保护生态环境

2020-11-18 23:53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2017年,环境保护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相关部门对各行各业进行了环保督,医疗机构也不例外,与普通的行业相比,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理不当,往往会造成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2017年蒲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增加了医疗废物监管频次,加大了处罚力度,以有效强化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主体责任和管理意识。

一、基本情况

2017年,蒲江县共有医疗机构182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

二、监管内容及难点

医疗废物监管内容主要包括管理组织与制度的落实情况;医疗废物的收集、存放、运输;人员管理情况等。

2017年的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中发现,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及监管的缺失是医疗废物监管的难点。这容易导致医疗废物的管理基本处于混乱状态,出现了例如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装、医疗废物乱堆乱放的现象,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也留下了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隐患。

三、监管措施

(一)开展全县医院拉网式检查

2017年对全县各医疗机构开展了3次全覆盖监督检查,从而发现各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从根本上解决医院在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行政处罚

对检查中发现的较为严重的问题实施立案调查,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7起,其中警告5起,罚款2起,罚款人民币0.6万元。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及污水管理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保障医疗废物的源头处理效果,有效的预防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的环境污染。

(三)不良行为记分

为严格落实《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精神,截至目前,共对7家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较差的医疗机构实施不良行为记分,提高了医疗机构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把好医疗废物管理关。

四、监管成效

截止目前蒲江县医疗机构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率100%;所有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或容器中;所有医疗机构均按要求规范设立医疗废物暂存点,并有明显标识;医疗废物暂存点均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登记资料保存三年;医疗机构均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医疗机构均将医疗废物交给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资质的单位(村卫生站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当地卫生院统一代收后集中处置)。经过蒲江县大队的不懈努力,县医疗废物管理现状已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下,医疗废物从收集到存放,从运输到处置,均充分考虑到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及对生态环境中水、土地、空气可能造成污染隐患的关键点,并加以管控,从而消除了传染病隐患及对生态环境的威胁,提升了蒲江县生态环境的稳定性。

 

(蒲江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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