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内江市2017年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监督执法工作小结
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构。
支队高度重视计划生育与妇幼保健监督执法工作,2016年12月,根据《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规范》的要求,支队印发了《关于调整内设科室及职责的通知》(内卫监发【2016】139号),调整组建了监督执法四科(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监督执法科),安排了3名工作人员,牵头组织全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计划生育技术人员依法执业、计划生育服务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对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职责相关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牵头组织妇幼(母婴)保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技术服务的监督执法工作;牵头组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人类精子库的监督执法等工作。专业科室的组建,为做好全市计划生育与妇幼保健监督执法工作和对县(市、区)业务工作指导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摸清本底,全域覆盖。
经监督执法人员摸底调查发现,截止2017年10月31日,内江市现有195家医疗机构设置了妇产科;有143家医疗机构设置了妇科专业、21家医疗机构设置了产科专业、20家医疗机构设置了计划生育专业、5家医疗机构设置了优生学专业、3家医疗机构设置了生殖健康与不孕不良专业 。信息报告统计显示:2017年,监督执法机构开展经常性监督195户,监督覆盖率为100.00%;实际监督检查296户次,合格285户次,合格率为96.28%。
三、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在3月28日-5月3日全市2017年医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按照《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规范》、《四川省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指南》中“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部分要求,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版)、《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胎儿常见染色体异常与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标准》( WS322.1-2010 )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运用四川省2017年产前诊断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督执法骨干培训班讲授的知识、方法、技巧,现场对20余家医疗机构开展了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监督执法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0份,责令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现已办结17件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10件、简易程序7件,罚没收入合计65796元:罚款553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496元。对一起严重违反《母婴保健法》的某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行政执法约谈,促进了被约谈人落实依法管院的举措,认真梳理问题、查找原因,加大《母婴保健法》等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自觉履行依法执业的主体责任。
今年,支队受理并调查处理涉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投诉举报共2件:1件转交;1件调查核实,依法处理。
四、省上督查,指导有方。
五、专项行动,卓有成效。
今后,支队将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与妇幼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为母婴健康保驾护航,助推“医疗三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