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叙永县卫计监督执法大队 钟薇薇
从我进入叙永县卫计监督执法大队工作,管理公共场所的几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和总结,得出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逐户搞好调查,摸清底数
对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按类逐户搞好调查,摸清底数,并按企业性质,隶属关系分类归档,实行档案化,科学化管理,从2016年国家将茶园、餐吧等规划给食药监局后,我们的旅店业,理发美容业占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比重较大,这样,我们应加强重点管理。同时,针对一些行业变化快的特点,我们在档案管理上随时填注卡片,使死卡变活卡,死档案变成活档案。
二、全面搞好协调,通力合作
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涉及面广,部门繁多、单靠卫计行政部门、监督部门对众多的经营单位实行监督管理,显然是“力不从心”。我认为可组织召开各主管部门,经营单位负责人会议,对“条例”进行贯彻、明确各自职责,任务,提出贯稳“条例”的实施意见。其次,对出现的问题,形成台账,做好每个单位的基础信息登记,针对每个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整改对策。
三、采取多样形式考核培训
最初,我们对全县从业人员统一在每周五下午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但很多从业人员在培训后并未按要求对客用品进行清洗消毒,或使用方法不正确。随着经营单位的扩大,我们采取了分级培训考核的办法,即大队卫生监督员直接培训考核各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合格后,再由他们回去培训考核本单位的从业人员,在平时的监督检查中检查管理单位的培训考核记录。从而使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合格率达90%以上。
四、搞好监督监测,确保质量
我们在审发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时,对各单位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健康体检及状况、消毒设施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申请单位必须提供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报告并达到领证标准才发证。
五、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任务
由于目前基层卫计监督执法大队的力量薄弱,人员少,管理范围广,而公共场所数量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店面变更快,单靠大队公共场所科室进行监管效果并不理想,笔者认为可借鉴基本公共卫生管理模式,将公共场所单位监管分散到各社区,由社区协管人员对本辖区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回大队录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要求整改。
六、加强培训,增强服务意识
卫生监督员的执法能力,是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有力保障。因此,上级卫计行政部门可适当在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中,重点加强卫生监督员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方面的业务培训,捷高卫生监督队伍执法水平。同时,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对监管对象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还要积极进行科学的指导,促进公共场所经营者改进卫生设施和条件。
如果通过以上这些综合措施和协调管理,我相信,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实效性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