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安全套推广监督工作体会

2020-11-18 23:53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邓志伟

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规,确保公共场所预防控制艾滋病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泸州市卫计监督执法机构依法将安全套推广情况作为公共场所监督的重要内容,列入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进行全面监督检查,2017年在安全套推广监督工作有如下体会。

一、艾滋病流行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地域广阔,边境口岸众多改革开放加速,国际交往剧增,面临国际艾滋病大流行的态势,稍有疏忽,将有可能控制不住艾滋病的急剧传播艾滋病对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科技发达、民族兴旺构成强大的威胁,因此,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由国务委员分管,卫生部主管,民政、公安、财政、教育、等部门积极配合,还成立了中国性病艾滋病协会、中国性学会等民间学术团体,具体负责咨询、研究、指导。中国医科院等研究机构负责科学研究与技术指导。1987年国务院批准了《艾滋病监测管理若干规定》。1989年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从而为全国防艾工作制定了方针,规定了法规,指明了方向,确定了责任。

二、针对艾滋病采取的防控措施

近年来,在泸州市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卫计疾控部门开展了大量基础性工作,摸清了艾滋病在我市的流行状况,针对艾滋病流行的新趋势,大力推进一地一策防控策略,示范区建设成效明显,我市艾滋病防治模式和运行机制得到国家卫计委、省疾控中心专家的充分肯定,互联网+学校健康教育干预模式在国家艾滋病防治示范区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并多次在省级会议上交流。泸州市多部门配合,共同遏制艾滋病经性传播工作在全国的艾滋病示范区工作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三、安全套推广工作实践

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制定了《2017年泸州市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市卫监【201775号)的文件要求,各县区认真落实安全套推广专项督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卫计大队高度重视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宣传和培训;落实人员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保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市支队组织督查组,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对各区县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

(二)、严格标准,加大执法力度

各区县卫计大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中发现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设施不能满足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应责令限期改正。通过监督检查,全市各区县公共场所安全套摆放的比例达到9%以上,安全套无偿提供率不低于95%

(三)、监督检查职责明确

1、许可审查:将公共场所艾滋病预防控制措施纳入公共场所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对提供住宿和公共娱乐的场所推广安全套摆放制度,作为重点许可审查内容。

2、从业人员培训:各区县大队应对辖区内全部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以及公共场所业主对全部的从业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控知识专题培训。监督机构每期培训应有简报或者信息。

3、艾滋病防治宣传:每个场所(单位)应张贴或摆放艾滋病病宣传资料。

4、安全套提供(摆放):公共场所单位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赋予规定的职责,落实艾滋病预防控制措施,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各场所按照《泸州市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指南(试行)》中的有关要求在场所内的合适位置摆放无偿或者有偿安全套,并安排专人将无偿安全套推广或者有偿安全套销售情况进行认真登记。

5、市支队组织对各区县安全套推广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并对公共场所所有房间放置有安全套或在顾客可见位置设置有安全套发放设施,医疗机构只要有一个诊室或场所放置有安全套或安全套发售设施,进行干预措施落实情况判定。

艾滋病防控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全市卫计监督执法部门将不断努力,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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