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院未定期开展医疗污水消毒灭菌效果检测工作案

2020-11-18 23:5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案情介绍】

2017年818都江堰市卫计局卫生监督员对都江堰XX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

1、该院正常执业中;

2、在该院标识为“污水处理站”房间现场查见:二氧化氯加药装置1台,器身标识有XX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现场拍摄照片2张);

3、该院提供的(1)《检测报告》(川华检字(2017)第0324号),内容摘录为:“项目名称:都江堰XX医院医疗废水排放......报告日期:2017年02月20日......3.检测结果,表2-1废水检测结果表,点位信息:检测日期:20170213,点位名称:废水总排口......检测结果(mg/L),粪大肠菌群(MPN/L)3.5×103......”;(2)《检验报告书》(都疾控检字(2017)第0437号),内容摘录为:“样品名称:医疗污水,客户名称:都江堰XX医院......采样日期:2017年05月16日......检验结果:样品编号:医062-01,样品,名称:医疗污水,采样地点:污水处理站,检验项目:粪大肠菌群,标准单位:MPN/L,检测结果<2......”

4、该院提供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都环监验字[2016]第002号),内容摘录为:“项目名称:都江堰XX医院,委托单位:都江堰XX医院,都江堰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二0一六年四月五日,9结论,9.1废水......废水的pH值......粪大肠菌群排放浓度和单位床位排放负荷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的要求。”

5、该院现场不能提供采样日期为2017年1月、3月、4月、6月、7月的医疗污水消毒灭菌效果检测报告。

卫生监督员当即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及现场照片确认表。为进一步收集证据,监督员对该院的被委托人陈XX污水管理人员柯XX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医疗污水消毒灭菌效果《检测报告》违法事实的相关证据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案件评析

该院未定期开展医疗污水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的行为,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4.1.2(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的规定。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和6.1.3.1[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监测不得少于1次。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接触池出口总余氯每日监测不得少于2次(采用间歇式消毒处理的,每次排放前监测)]的规定,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和《成都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第三目(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处罚的规定存在裁量空间的,应当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标准:(二)罚款数额标准应当划分为从轻、一般、从重。3.只规定最高罚款数额没有规定最低罚款数额的,一般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确定,从轻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百分之四十以下确定)的规定。该院无从轻或从重的行为,应当给予一般的行政处罚,经合议一致最终给予该院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思考建议

1.该院未开展沙门氏菌和志贺氏菌的监测工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符合规定。该院提供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都环监验字[201X]第X号),明确了该院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医疗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该区域市政污水收集管网,进入经XX污水处理厂B厂处理后排入XX河,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4.1.2 规定: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的规定。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表2中预处理标准对沙门氏菌和志贺氏菌未作要求。

2.该院使用的污水处理设施为二氧化氯加药装置,正常情况下应投放盐酸和氯酸钠或A、B剂,但实际投放消毒剂为次氯酸钠,该院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没有违反。目前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二氧化氯加药装置必须投放盐酸和氯酸钠或A、B剂,医疗机构对医疗污水进行消毒即可。

3.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和二氧化氯发生器消毒,医院需做的监测内容是否有区别?区别在哪里?

有区别。次氯酸钠为含氯消毒剂,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6.1.3.1的规定: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接触池出口总余氯每日监测不得少于2次(采用间歇式消毒处理的,每次排放前监测)。表2中明确: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作要求。

    

(都江堰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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