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医疗美容监督管理

2020-11-18 23:5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武义国  

[摘要]笔者将医疗美容监督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探讨当下医疗美容的监督管理方式。

[关键词]医疗美容;监督管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尤其是步入现代社会的今天,人们早已不再坚持“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特别是不少爱美女性,瞧着哪里不舒服,总要想法子将其“修补”一下使之看着更加完美。于是,追逐美容整形者趋之若鹜,为迎合这一市场需求,鱼龙混杂的整容从业人员和假冒伪劣的药品器材共同演绎出一场没有尾声的利益“交响曲”。更于是整容成毁容屡见不鲜,整容行业中暴利,没有最暴只有“更暴”。

医疗美容行业尽管在我国起步较晚,形成“气候”也就是最近几年的事,但是据媒体报道,现实中许多美容整形执业医生实际上都是“速成”,有的甚至经过三五天所谓的培训就敢于在别人的脸上、身上“动刀子”,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不但相当一部分美容医疗机构本身就不具备美容整形资质,让一些非法行医者打着医生旗号,拖着拉杆箱在各个美容院之间赶场,使用的药品器材更充斥着假冒伪劣,造成了现在医疗美容市场的混乱。

1  医疗美容的概念

1.1 要探讨医疗美容的监督管理,首先需要明确何谓医疗美容,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医疗美容的定义即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最早起源于古埃及时期,是使容貌美丽的一门艺术。医疗美容科为一级诊疗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为二级诊疗科目。它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美容服务,是一种医疗行为,它是从医学美学的角度来指导临床实践的一门学科。

1.2 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虽然是同一美学范畴,但两者具有本质区别。医疗美容是以医疗临床外科手术为主,辅以现代医学手段,从而达到弥补人体形态缺陷和补充容貌美,从事该项专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系统的培训和认证才能胜任。而生活美容是指通过非医疗性的方法、途径的美容、美发或无创伤的医疗保健等生活护理,从事这些专业的人员只需短期培训即可上岗,两者具有本质的区别。

2  医疗美容行业中存在的问题

2.1 从业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在一些美容美发厅(院)也都做起了医疗美容手术,而在这些从业人员中具有卫生部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医疗美容经验的医生仅占极少数,大部分都是非医疗美容从业人员。有些甚至连起码的医疗职业道德、行为规范都不懂。

2.2 生活美容机构超范围开展医疗美容,极易造成感染和疾病传播,甚至出现毁容的恶性事件。

2.3 医疗美容广告严重失实,宣传虚假失真的医疗美容广告,并以宣传医药卫生科普知识为名,夸大宣传药品、医疗器械的医疗美容作用,违背了医学科学的原则,对患者进行误导。

2.4美容医师工作场所不固定,在多家生活美容机构和医疗美容机构间走穴,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或美容医师将执业证件空挂在医疗美容机构,实际由无资质人员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2.5 易发生意外和并发症,在麻醉过程中随时会发生意外和并发症,一旦发生,美容院根本没有综合处理和抢救能力,极易危急顾客生命安全。

2.6 由于医疗美容并不是对人体疾病的诊治,而是一种对人们在容貌、形体上对“美”的追求所进行的修复再造的医疗行为,这种特殊的医疗行为与通常意义上的治病救人的区别在于他的“治疗程度”无法量化,而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才使大批根本不具备专业资质的人员敢于涉足这一行业,这些人员所做的美容手术是很难有质量保证。

3  从事医疗美容的具体要求

3.1 单位或者个人,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

3.2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应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同时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须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登记备案;

3.3 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人员,须有执业资格并注册到该机构;具有从事中医专业、皮肤病专业、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临床学科3-6年以上工作经历,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护士资格并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

 4  医疗美容监督管理的探讨分析

4.1 加强宣传力度。从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不难看出,生活美容或医疗美容行业从业人员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从一定角度上说明了管理部门存在着宣传工作不到位的情况。

4.2重视和加强对医疗美容广告的管理,规范医疗美容服务宣传,普及健康和美容知识,增强群众自我鉴别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测,对医疗机构发布各种违法医疗广告,未经许可发布医疗广告、发布含有虚假宣传、夸大美容效果等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内容的广告,给予严厉查处。

4.3 加大监督管理。严格执业准入,建议对医疗美容机构每年组织一次评审认定,给予发证,并向社会公布。设定了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和美容中医科四个类别。每个申请者只可选择申请一个类别,不允许搞“美容全科”,同时,只能在注册地点执业,不能“走穴”。

4.4严格查处开展的医疗美容诊疗活动与本人执照不符、在没有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场所开诊、擅自超出核准的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其他医疗美容技术临床应用的。

平心而论,对于医疗美容行业的这种乱象,政府相关部门对其采取的整治打击力度确实也从没有“手软”过。之所以越整治越乱,越打击问题越多,在笔者看来问题无非还是日常监管的“重打击、轻治理”,思维还停留在“不出问题就没问题,出现问题就抓一阵子”阶段,且地方与地方之间针对非法医美机构的经营往往也是“各扫门前雪”,以至于让很多从事非法医疗美容的小诊所,甚至“路边摊”摸准了监管部门的这种秉性,采取“打一枪换个地方”,甚至用“东方不亮西方亮”来逃避监管打击。因此医疗美容行业一片乱象,根源还在于日常监管的“素颜以对”,只有加强日常监管,且形成全国一盘棋共同对医美乱象“亮剑”,才能加快医疗美容行业步入健康规范。

可以预想,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人们越会注重追求个人容颜的“完美”,而无论是企业形象、政府形象还是地方发展形象,最终都会以最具体的方式呈现在人们追求美的愿望和展示上。因此,应对越发混乱的医疗美容行业,监管部门的治理思维再不能停留在“素颜”阶段,而应与时俱进用“最美”的监管换来医疗美容行业的规范与健康。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