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巩固公共场所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回顾

2020-11-18 23:5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绵竹市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许发明

近年来,我大队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以及《四川省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强化卫生执法监督与卫生服务并重的意识,切实加强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力度,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使我市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持续改善,为广大市民创造了一个卫生、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持之以恒地巩固了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一、基本情况

我市城区和城郊地区共有各类公共场所单位511户,其中住宿行业91户,美容美发店323户,公共浴室32户,电影院2户,音乐厅25户,游泳场(馆)3户,游艺厅1户,商场(大型商场)5户,候车室1户,候诊室4户,网吧24户。住宿行业、美容美发店、公共浴室、音乐厅、网吧以“五小”居多。

二、多渠道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大队从内部培训入手,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每年数次集中组织全市80余名卫生监督员和卫生监督协管员学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解读章节条款内容和意义;结合各种卫生规范和《四川省卫生城市标准》,有针对性地讲解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的各项目标任务,提出并落实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许可、人员健康、五病调离、公用具消毒、卫生设施配备等各项卫生要求。注重加强监管相对人的宣传培训,每年分行业分批多次召开各类业主及从业人员培训会议,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和《四川省卫生城市标准》,扎实有效地提升了业主和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卫生意识和管理水平,强化了公共场所单位的规范化管理;近五年来,培训业主及从业人员4000余人次,编印培训书籍上千本,印发各种宣传资料数万份。

为使广大市民充分了解并支持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近年来,我大队和绵竹电视台联合制作了多期公共场所“卫生与健康”专题宣传片,通过对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的卫生监督执法现场拍摄、场景拍摄、人物专访等多种表现形式和手法,讲述了公共场所卫生的概念、内容和涉及的范围;详细介绍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的目的意义,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以及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效,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要求;介绍我市各类公共场所的现状和应该注意的卫生安全问题;提醒广大市民怎样做好自我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公共行为准则;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消费服务和正确使用卫生产品,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还精心印制了大量附有法规宣传的群众满意度调查表,向服务对象及群众发放,一方面通过积极地宣传,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卫生城市活动;提高了业主卫生文明意识,自觉地配合卫生城市相关工作,主动改进卫生设施。另一方面通过对群众满意度的信息收集分析,及时校正和调整卫生监督工作风向标,精准为服务对象及老百姓排忧解难。

三、落实责任,统一标准

大队始终高度重视卫生城市创建和巩固工作,把各项卫生考核指标作为卫生监管工作的实施标准,紧紧围绕绵竹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不断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卫生城市创建和巩固摆在日常工作的首要位置,周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聘任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0余名公共卫生业务骨干为卫生监督协管员,切实加强一线监管力量,将工作指标任务分解到各单位、科室,责任落实到人,实行网格化监管,做到了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工作任务明确、运转协调高效。

为确保卫生监督工作有章可循,使卫生监督工作标准统一、目标明确,大队积极发挥作为全市卫生监督业务指导中心的职能,对照《四川省卫生城市标准》统一制作了公共场所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信息公示、标识标牌、卫生用具以及《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记录本》《公共用品出入库记录本》《职业禁忌调离登记表》《卫生自查表》等各种记录表和档案材料,实现了全市公共场所单位规章健全、管理有序、设施齐全、运行规范。

四、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推进整体监督工作

针对我市公共场所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坚持依靠集中专项整治推进整体监督工作,每年均组织开展或与工质、文广、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游泳场所、美容美发按摩场所、住宿行业、集中空调使用单位等专项整治活动,并将“五小”行业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切实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同时以打造示范点为突破口,以点带面、以主带次,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以完善设施设备、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公共场所综合整治工作。近五年来,共监督指导公共场所单位15000余户次,出动监督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下达执法文书6000余份,对40余起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3万多元。通过整治和监督指导,我市城区各类公共场所标识标牌张贴齐全,消毒设施齐备,制度及信息公示栏健全,基本做到亮证经营,持证上岗。

五、严格依法行政,把好许可关口

大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四川省卫生城市标准》及公共场所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严把卫生许可证审发关。经营场所必须经资料审查、现场审查和卫生监测合格后方可办理卫生许可证。加强了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查,严格控制关键指标,对达不到要求的公共场所单位坚决不予发放卫生许可证,从而有效提高了我市公共场所经营准入质量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按照《德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公共场所“五小”行业标准(试行)》的要求,对小理发(美容美发)店、旅店、歌舞厅、浴室等“五小”行业进行认定,并发放《德阳市公共场所灵活就业促创业(营业)卫生辅导意见书》,引导“五小”行业公共场所做到了持证经营和规范经营。

六、合作监督抽检,整体并行推动

自开展公共场所重点监督抽检工作以来,为认真落实并顺利完成好四川省、德阳市的各项指令性任务,制定了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分段完成的技术方案,明确大队与疾控中心的任务和职责。整个重点监督抽检工作均采取监督、疾控联动,同步开展的方式进行;我大队按要求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配合疾控中心做好现场检测工作;疾控中心按检验检测项目开展抽检和现场检测,及时通报抽检和现场检测结果。

同时大队主动与疾控中心联系沟通,召开联席会议,就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抽样检测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商定各项重点监督检测工作的开展时间、业务范围、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方法,明确了卫生监督监测并行,监测工作为监督执法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的工作联动机制。

为科学开展好公共场所重点监督抽检工作,获取真实有效的监测数据,客观反映我市各类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现状,市疾控中心组织相关专业技术骨干认真学习卫生法规及卫生标准,认真领会各项指标含义,熟练掌握现场采样检测技术要领。在工作实施过程中,采样检测人员科学规范地完成各类检测与采样工作,采样设备均经检定合格,按相应技术标准要求进行了核查和校准,确保了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我大队积极协助疾控中心采样,主动监督整个抽检过程的合法性,并出具《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等执法文书。在整个抽检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抽检程序合法,结果准确可靠。

近三年来,共重点监督抽检各类公共场所单位87户次,合格69户次,单位合格率79%;抽检样品285份,合格252份,抽检合格率88%;配合德阳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完成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检查和抽检;各类公共场所重点抽检完成率100%,监督覆盖率100%;依据《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共对抽检指标不合格等24个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约3万余元。达到了通过重点监督抽检的科学手段提升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水平、惩治违法行为、规范各类公共场所经营行为、降低或消除违法产品与违法行为对群众健康权益造成危害的目的。

七、多措并举、持续提高量化分级管理水平

根据《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为促进我市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切实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大队着眼现状,从实际出发,在我市沐浴、游泳、住宿及美容美发场所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中持续深入地开展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培训,提高量化分级管理水平:卫生监督员和协管员在大队集中培训的基础上,通过工作之余卫计委网络在线学习、外出专业培训学习和业余时间自觉学习相关卫生法律、规范等多种方式,熟悉掌握《四川省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操作指南》及相关卫生知识,不断提高量化分级管理业务水平,将评分细则了然于胸,在量化分级工作实践中一丝不苟,确保量化分级工作一把标尺。二是加大宣传,让公共场所业主自觉参与:为了更好地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监督员和协管员在日常监督时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了解公共场所已经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的四种行业,明确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同时通过市政务中心窗口现场宣传、监督员和协管员入户宣传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公共场所经营业主或单位负责人进行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讲析与培训,让业主积极配合并自觉参与到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中。三是提前介入,确保量化分级管理质量:在对各类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进行卫生行政许可现场审查工作中,卫生监督员本着“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宗旨,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对各种公共场所进行具体的量化分级管理。为了方便群众,自收到经营业主预防性卫生许可申请后即迅速到现场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要求对监督对象进行耐心指导与卫生设计。待申请对象完成卫生整改后符合卫生许可条件,再进行相关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取得监测合格报告后正式向政务中心卫计局窗口提出许可申请,现场审查监督员经过许可审查后对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公共场所根据其卫生条件和卫生状况进行公平公正地量化评级工作。对沐浴、游泳、住宿及美容美发场所全部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其中评定B级单位28户,C级单位147户。

八、工作成效

通过多年来的综合措施,城区和周边地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基本做到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建立了信息公示制度,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建立了危害健康事故报告机制,各项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各类场所具备相应的卫生设施、消毒措施。监督覆盖率达100%,监督频次达到要求,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的年监督频次达5-10次,依法对违法经营户进行了行政处罚;检测覆盖率和合格率达到了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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