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区个体口腔诊所消毒管理现状分析

2020-11-18 23:5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为系统掌握全区个体口腔诊所消毒管理现状,探讨个体口腔诊所消毒管理工作监管机制,日前,金牛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对全区的128家个体口腔诊所(包括含口腔诊疗项目的综合诊所,下同)的消毒管理现状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参照《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从消毒管理总要求、组织构建及人才培养、医疗器械消毒、医疗环境消毒、一次性医疗器械的使用及医疗废弃物处置六个方面着手,现将调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消毒管理总要求

全区128家个体口腔诊所均严格执行了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总体要求,普遍落实口腔诊疗时医护人员的自我防护、规范操作,消毒产品来源合法、索证齐全,以及消毒、灭菌合格物品标识齐全的规定。但少数个体口腔诊所仍存在医护人员防护设施配备不足、消毒产品索证资料不齐或过期、消毒合格物品未明确标识消毒日期和有效期限等问题。

二、组织构建及人才培养

全区75%以上的个体口腔诊所重视组织构建及人才培养,建立了完善的消毒管理组织及消毒相关制度,同时配备了专兼职消毒灭菌管理人员,专门负责诊所消毒灭菌工作。一些诊所甚至制定了培训计划,定期开展诊所医护人员消毒灭菌知识培训,加强医护人员的消毒灭菌知识。同时,也存在部分诊所对组织构建及人才培养工作不重视,诊所消毒灭菌工作管理不系统,医护人员消毒灭菌知识掌握不熟练的情况。

三、医疗器械消毒

医疗器械的消毒灭菌针对非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要求有独立的清洗、消毒区域,全区84%的个体口腔诊所均设有独立的器械清洗消毒区,16%的诊所由于设置时间较早,改造困难,清洗消毒区与诊疗区未完全独立分开。根据消毒灭菌器械的性质和要求,金牛区个体口腔诊所器械消毒主要选用压力蒸汽灭菌法和浸泡法两种方式,并配备了相应的消毒灭菌设备和消毒液,诊所消毒工作均由诊所医护人员自己操作,无外送第三方消毒机构消毒情况,部分诊所器械消毒灭菌记录登记不全或未能及时登记。对于压力蒸气灭菌法,根据《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金牛区大部分诊所的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频次均不够,仅一年进行一次生物监测,而规范要求“灭菌设备常规使用条件下,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生物监测。”;对于浸泡法,规范要求“用浸泡方式消毒的医疗器械应定期更换消毒液并按要求进行浓度和微生物污染监测。”,金牛区使用浸泡法消毒的诊所中,仅少数按要求做了消毒液浓度监测,而微生物污染监测基本未做。

四、医疗环境消毒

医疗环境的消毒主要是指对口腔诊疗区域及其他功能区域的空气、台面、物表的消毒。金牛区个体口腔诊所空气消毒基本采用紫外线灯消毒,少数采用臭氧机消毒,部分诊所空气消毒装置配备不足,存在两个或以上空间共用一个消毒装置的情况,不能保证所有区域均能有效消毒;诊所台面、物表消毒常用酒精、碘伏及含氯消毒液擦拭。部分个体口腔诊所存在无医疗环境消毒登记、登记不全或不规范的问题,且一些诊所未注明环境消毒装置的消毒累计时间。使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的诊所,只有少部分能定期对紫外线强度进行监测。

五、一次性医疗器械的使用

金牛区个体口腔诊所使用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均从合法途径购进,部分诊所未能提供一次性医疗器械的索证资料或出示的资料不齐全。未发现有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的情况。

六、医疗废弃物处置

根据口腔诊所的诊疗性质,其产生的医疗废弃物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固体医疗废物及医疗污水。金牛区所有个体口腔诊所产生的固体医疗废物均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分类收集、集中处置;然而,对于医疗污水的处置,就历年的状况来说,金牛区80%左右的个体口腔诊所未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其产生的医疗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化粪池,亦未对排出的污水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做相关指标的监测。但在国家加强环境保护的大形势下,以及全省环保重点督查的工作中,金牛区个体口腔诊所现状得到了有效改善,目前85%以上的诊所的污水处理设施已建立或正在建立中。

综上所述,金牛区个体口腔诊所的消毒管理工作总体较为规范,但仍存在一些严重的问题,特别是消毒和灭菌效果监测及医疗污水处理这两方面基本算是目前的空缺,同时,部分诊所负责人对消毒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医护人员消毒管理知识匮乏,日常消毒灭菌相关制度、规程落实不到位,造成诊所消毒管理工作质量参差不齐。对此,金牛区在加强对个体口腔诊所日常监督的基础上,还对部分诊所的诊疗器械进行抽检,以确保其消毒灭菌效果达到规定标准。

结合上述调查结果及金牛区实际,提出以下几点监管建议:

(一)针对诊所设置造成的布局不合理情况,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帮助整改,力求基本整改到位;

(二)加强诊所负责人消毒管理工作培训,以此带动诊所内部培训,普及规范化消毒流程,加强消毒和灭菌效果监测;

(三)由于口腔诊所诊疗活动的特质性,其产生的医疗污水可能含有患者的血液、唾液、组织液等,需经过消毒处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配合环保部门帮助口腔诊所建立与其诊疗规模相适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并督促其按照规定进行污水排放指标监测。

 

(金牛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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