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游仙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废水处置工作监管

2020-11-18 23:5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熊蜀蓉

 

   摘要:“爱青山绿水,爱蓝天白云 ,让生命在爱中每时每刻充满活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已列入重要日程。近年来,为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置监管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要求2014年以来,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采取组织协调会议、查看现场、翻阅资料、指标考核等方式,加强了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和废水处置的监督管理,取得了一定实效。就我区医疗废物、废水处置监管工作谈几点体会。

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和废水处置监管现状辖区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96户(其中:公立医疗机构268户、民营医疗机构128户);设有医疗废水处理系统共35户(其中:7户直属医疗机构、20户乡镇卫生院、2户民营医院和6户口腔诊所),未设有医疗废水处理系统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站、医务室、诊所及部分诊所;全区设有住院床位2333张。

2.监管措施

2.1 领导重视,疏堵结合。为切实抓好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环境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区卫计系统领导高度重视,调整了卫计行业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卫计部门应履行的环保工作职责,并将各项职责分别落实到分管领导、股室及分片联系相关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废水处置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督管理中。2014年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布置所有医疗机构(包括村卫室、个体诊所)不得再采取毁形、消毒、焚烧、深埋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医疗废物的处置,必须采取规范收集、集中暂存、统一交有资质单位集中收集处理的方式进行。将个体门诊部、诊所或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站医疗废物较少的单位均与所在地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代收代交协议,定期将医疗废物送至协议签订单位暂存并由市环卫所统一收集处置,解决了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难题。2015年初,协同绵阳市环保部门连续开展了医疗机构涉及环境保护事项的二次专项整治,停止了8家乡镇中心卫生院的医疗废物处置焚烧等行动,并与绵阳市环卫处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目前,已建设有污水处理设置的公立医院(含疾控、保健机构)均能正常运转,无污水处理系统的单位也有规划和整改方案,并且多数单位采用了应急消毒方式对医院污水进行消毒。

2.2 强化宣传培训,提高认识。每年对公办、民办医疗机构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理规范》《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相关法律法规举办1次专题宣传培训,每半年召开一次片区医疗废物工作会(含村卫生室和诊所负责人),做到医疗废物宣传工作全域覆盖。通过“医协会”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平台等会议,讲解每一类医疗废物的特征、常见组分和废物名称做了详细说明、培训,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控制院感发生;将医疗废物、废水处置等规范性文件QQ群或微信平台进行业务工作交流,医疗卫生机构应依法对医疗废物、污水处置进行管理。经过培训、宣传、教育并处罚,被监管单位的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意识明显增强。

2.3认真履职,重在落实环境保护

2.3.1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层层落实。一是按照游仙区卫计局印发《游仙区医疗废水、废物管理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置监管工作的通知》,召开了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和医疗废物、废水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设定统一表册登记记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二是游仙区卫计局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环保保护工作责任书,各中心卫生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签订环保工作责任书,责任层层落实;将医废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同时,续签了医疗机构与绵阳市环卫处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与梓潼县天宇公司均签订医疗废弃物包装处置协议而分类别处置,有效防止医疗废物与废弃物包装混装。三是本年以环保专项督查和“双随机”工作为契机,对新、扩、改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水和废物管理的标准、处理的设备设施、监督监测、各项规章制度等进一步规范性逐项落实。针对省、市环保督查组对游仙区医疗机构环保工作现场督查中提出的要求,对全线医疗机构环境保护工作做了再安排再部署,建立《环保问题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四是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和卫生监督协管摸底排查, 对31户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综合医院的医疗废物、废水处置落实情况,对照标准逐项梳理存在问题和回访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反馈于区卫计局主要领导。就整改中被“双随机”抽检的口腔诊所增设了医疗废水处理系统装置并严格消毒,监测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水、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

2.3.2建章立制,创新与整改落实并行。今年4月以持续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医疗污水处置规范管理、放射诊疗环境安全管理、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为工作重点专项行动,我大队医废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大队领导班子带头下基层,对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民营医院的医疗废物暂存和废水处置布局流程、设施、设备等进行预防性审查或设计指导,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废水处置场所。7月对重点医疗机构医疗废水排放、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问题逐一逐项反馈于基层医疗机构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回访中,396户医疗机构绝大部分单位设有医疗废物暂存点(间)和医疗污水处置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不同形式实时监控;诊所、村卫生室统一配备三个贴着专业标识的医疗废物桶和黄色专用垃圾袋,医疗废物管理、消毒隔离制度等制度统一制作上墙;分类建立了近3年的医疗废物、废水管理档案,以点带面,推广经验。少数无医疗污水处置设施、设备的单位,已与污水处置设施、设备生产厂家签订购买安装协议,目前采取人工加消毒药的方式对医 疗污水进行消毒处理。今年执法人员对医疗废物废水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教育、指导效果十分明显,最大程度的保证了各医疗机构严格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       

2.3.3  环保意识加强,规范化进入常态。紧紧抓住医疗废物、医疗污水治理这一核心,强机制,重管理,严执法,全面推进医废(水)污染治理,成效显著。目前,设有住院床位的医疗机构均建立环境保护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预案,明确了医疗废物产生地制定分类收集、转运、处置流程图或文字说明,能在确定的时间、路线收集运送医废至暂存地点,能对医务人员和转运人员进行培训及配备防护用品;少部分进行健康体检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消毒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并取得医疗机构《排污许可证》;已建立医疗废物处置登记,登记项目基本齐全,登记资料按要求保存。多数单位能配备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未发现院内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医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或其他废物,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的行为。由科室人员或清洁工将医疗废物送至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处,由绵阳市环卫处统一收集,形成了医疗废水(废物)收集、处置和监督执法相结合的系统管理模式。

3.  存在问题

3.1  医废处置部门运营力有限,涉及医疗机构较多,医疗废物转运周期很长,致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时间远超《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所规定的2天时限;部分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混装置废弃包装内交于天宇废弃物包装公司;区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和部分镇乡卫生院有低温暂存病理性废物暂存设施、设备条件不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3.2  部分医疗废物暂存间面积、房间设置及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如:暂存间流程设置不合理或面积过小、不能远离人员活动区等问题;部分单位未建立并公示医疗废物转运路线图或运转时间,未按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收集容器或包装物、暂存设施、设备未进行消毒清洁等。医疗废水处置系统在建设之初,各单位因为有配送的消毒药品,污水处理设施尚能勉强运行,随着消毒药品的消耗殆尽,废水排污量加大其消毒情况为虚设;有的因废水处理置系统功率过小,废水排污量过大致达不到排放标准;有的排污处置系统故障未及时维修等原因。

3.3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医务室等民营投资的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建立了废水处理池,但未配备废水处理设施,相对来说行动较迟缓些,但部分单位已有方案,正在落实中。

3.4  监督面宽、任务重,既要保证被监管单位的监督频次又要完成“双随机”工作,卫生监督力量薄弱;加之无监督执法车辆,导致监督指导全覆盖率达不到,特别是村卫生站,基层专兼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将有待进一步提高。

4.  对策与建议

4.1  各司其职,加强培训。环保督查重点是医疗弃物从收集、暂存、转运及处置,按职责分工卫生监督执法负责医院内;落实医疗机构占地面积不足及医疗废水、废物登记、表格样式、内容、包括封面模版的统一。

4.2  抓住薄弱环节、难点和重点。对污水处理设施能正常运行的单位要正常使用,建有污水处理设置但因设备损坏或无消毒药品无法运转的单位要尽快维修或购买消毒药品运行对规模小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镇乡卫生院和民营医疗机构可考虑在化粪池出水口处修建沉降池和消毒池,大小根据医院污水的排放量确定,再安装消毒设备消毒药品一般采用含氯制品或臭气消毒,人工消毒也可用漂白粉,排放标准按GB18466-2005执行,只要不是直接排放,除传染病和结核病医院外,都执行预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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