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医疗机构监督

2020-11-18 23:5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广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黄鑫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十八大以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摆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布局的战略位置,绿色发展成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更是成立环保督导组,对全国进行环保督导。目前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展开了一场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我们德阳也不例外。

也许有人会问,环境保护工作和我们卫生计生监督有什么关系?下面我们就来谈一谈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医疗机构监督。

环境保护的概念,简单说就是防止各类危险废物对土壤、水和空气等生态环境的污染。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件的第三条明确指出: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名录》的废物类别第一个就是医疗废物、行业来源卫生,我们平时在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中常见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前三类属于感染性(In)后两类是属于毒性(T)类。

也就是说,我们卫计监督机构平时在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中的重要监督项目医疗废物(水)的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和环境保护工作是密不可分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这就说明,对医疗废物(水)监督管理工作是环环相扣的。院内医疗废物(水)的监督管理和院外的监督管理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医疗市场的进一步放开,民营医疗机构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放,医疗废物(水)的产生量急剧增多。以我市为例,2015年我市医疗废物(固体)的产生量大概在180吨左右,而至去年该数值已上升到280吨。而由于各级各类医院的重视和资金投入程度不同、污水排放系统设施陈旧等种种原因。造成部份医院污水处理工作滞后,监督管理困难。

综上所述,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大环境下,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水)的监督管理工作,需要我们基层的卫计监督人员认真的思考。

下面将我市2017年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水)监督管理的方法给大家做个简单介绍,希望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17年年初,我大队制定《2017年医疗废物(水)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于20171月启动了医疗废物(水)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为配合我市环境保护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废物(水)的管理,此次专项行动采取先指导规范、后严格复核,对存在问题零容忍的方式进行。

根据国家环保督导提出的新要求,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制定并下发《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督导工作指引的通知》(川卫监总函〔201749号),所以本次专项监督检查是严格按照该指引进行规范要求。

一、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和处置硬件设施的设置

要求各级各类医院,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和标识,要求全部设施能正常运行。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前,我市有部分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存在设施设置不完善或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所有医院使用医疗废物危险标识,但未使用危险废物标识(GB15562.2)等情况。此次检查,监督人员在下达监督意见书时,明确告之各单位负责人,将采取零容忍态势,要求各单位必须立即或限时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医院名录台帐,合格一家,排除一家。

20178月,我市所有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设施设备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并增设符合GB15562.2的危险废物标识。

二、规范医疗废物(水)各项工作记录、登记和台帐管理

要求医疗废物从产生的科室到最后的与固废处置公司的转移联单、记录必须完整、数据必须清楚、科室医疗废物必须每日清,医院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不得超过48小时。

2017年以前,我市医疗废物统一收集由市环卫所完成,然后送德阳固体废物处置公司集中处置,由于环卫所车辆和人员不足,每周只能安排到乡镇卫生院收集一次医疗废物。虽然我大队监督人员对该问题下达整改意见,但是由于客观原因,医院单方面确实无法改变现状,因此我大队将该情况向上级进行了汇报,请上级部门尽快进行协调。今年,在环境保护建设的大环境下,医疗废物改为由德阳固体废物处置公司直接集中收集处置,经上级各部门协调,德阳固体废物处置公司已经安排车辆和人员对我市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进行回收。此次专项检查中,监督人员将医院医疗废物登记和台帐记录、院内交接等做为检查重点,建立医院名录台帐,合格一家,排除一家。对各医院进行检查和逐户指导,并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记录必须完整、台帐数据必须清楚。

三、强化各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安装和规范使用

要求全市所有医院必须安装机械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并正常运行,完善污水处理记录,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消毒效果检测,达到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GB18466-2005)。

2017年前,我市有14家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因未故障不能使用、有8家医院未安装医院污水处理设备、虽然监督人员下达有监督意见书,但因维修困难或资金问题、排污系统陈旧等种种原因,未能及时整改到位。2017年,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政府和各单位加大了环保设备资金投入。此次检查中,我大队监督人员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各医院必须维修安装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并能正常运行,对污水处理运行情况进行规范记录。整改后将整改报告以及污水检测合格报告同时上报卫计局和我大队。检查期间,为了更准确规范的对各医院的污水处理流程进行指导,我大队监督人员查阅了很多关于医院污水处理相关资料,数次到各医院现场进行查看、指导,讲解关于医院污水检测取水点的设置位置、预排放和直排的国家标准和要求。对所有医院污水排放单位建立台帐,指导完成,检测合格一家,排除一家。最终,顺利完成该项工作任务。

目前我市所有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已经维修安装完成,并在正常运行中。

四、规范全市门诊部、诊所和卫生站(室)医疗废物处置

要求全市门诊部、诊所和卫生站(室)必须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关制度,按照规定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使用专用容器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定期上交指定医院进行统一回收处置,保存交接票据备查。

五、规范其它医疗废物管理

对医疗机构使用后报废的血压计以及体温表等含有汞的医疗器械,和报废的X光机放射源,目前要求由各单位以化学性医疗废物和危险物品进行登记,并进行防盗防泄漏保存。待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依法进行回收处置。

六、严格执法,从严查处

此次专项行动至20179月结束,我大队监督员共计下达监督意见书212份,收到整改报告34份,医院污水检测报告71份。截至目前,对4户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立案查处,4户均给予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共计罚款人民币19000元。

通过建立医院名单台帐,逐户指导,合格排出等方法,加之目前环保建设的大形式下,市政府和各医疗单位加大了资金投入,目前我市所有医院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和污水处理设备,以及运行管理模式都已经达到一个全新的水平。因此,我们可以说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的开展大力促进了卫生和计生监督执法力度,卫生和计生监督执法对医疗机构的有力监督,为我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做了有力的铺垫。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在此,我们倡议:所有的卫计监督执法人员行动起来,认真履职,不辱使命!让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另:在使用《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督导工作指引的通知》(川卫监总函〔201749号)过程中,我们发现该指引与我们平时使用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不同之处,指引要求医疗废物暂存点室内温度不能超过20度,有空调等降温设施。按照法律法规使用的相关规定,《条例》应该是高于该指引,所以,在具体监督规范中是否硬行要求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空调,我个人觉得需要商榷,所以在此提出一下,希望大家进行探讨。

以上观点为个人观点,若有不妥之处,请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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