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使用医疗专用垃圾袋盛装医疗废物案例分析

2020-11-18 23:5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一、案情简介 
    1
、案情经过 
    2017
620日上午,成都市锦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督员在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中心一楼、二楼楼道罩有生活垃圾袋的生活垃圾桶内有使用过的棉签。 
    2
、证据材料 
    
现场收集的证据包括(1)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证明该中心是适当的行政相对主体;(22017620日现场笔录、监督意见书;(3)现场照片3张。 
    3
、处罚依据和内容 
    
该中心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袋中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及《成都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目的相关规定,特作出:责令立即整改,给予警告,并处罚人民币2500元。 
    
二、案例分析 
    
该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的案件。处罚程序清晰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裁量恰当。 
    
办案的难点在于取证,在本案中监督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将现场控制,对非法事实进行了现场拍照固定,并立即撰写了现场笔录,在全面调查后制作了监督意见书。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有效证据链,强有力地证明了该中心违法的客观事实。 
    
三、建议 
    1
、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 
    
法律法规是卫生行政执法的依据,卫生执法的环节和行为,哪些措施可以采取,哪些正当权益是不能侵犯,卫生行政执法既不能越权,也不能有所不及,这就要求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开展工作。执法程序合法、正当是执法行为高效的保证,是规范实体行为的保障机制。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行政执法中正确运用法律,依法行政,严格法律程序,确保执法行为规范 
    2
、注重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是一种卫生行政执法的行为,是一项主观影响因素很大的,实践操作性很强的工作,对案件的侦查与处理有重要意义。卫生执法人员要做好准备,合理分工,同时还要准备好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取证工具。

(锦江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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