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安全的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要求,事关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2016年,我局按照市卫计委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开展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一年来全县未发生水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及其它重大水污染事件,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在过去一年的监督监测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难题。现将2016年岳池县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和建议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岳池县是一个人口大县、农业大县,辖44个乡镇,120万人口,服务人口多。监督范围广,全县供水单位有40余家,包括市政供水1家、乡镇集中式供水22家、自备水学校供水10家、二次供水13家等。监督任务重,全县43个乡镇设置86个监测点。枯水期、丰水期各一次,市政供水监测每月一次。2016年全年共监测水样172份,合格份数148份,合格率86.05%。
二、存在的问题
(一)水源水污染严重,缺少防护措施。部分供水单位(秦溪供水站、齐心取水点)取水点防护不符合卫生要求,取水点防护范围内有生活垃圾、粪坑、便池、污水排放等,没有专门单位和人员落实对水源水巡查和保护措施,导致水源污染严重。。
(二)二次供水单位权属不明确,监管难度大。县城二次供水单位所有权和运行管理主体不明确,责任主体不明确,没有专人负责饮用水的安全卫生管理。因找不到所有权主体,整改落实情况困难,水质日常监督检测和对供水单位实施处罚等无法落实,难度较大。
(三)自备水学校整改效果不显著。目前全县自备水学校无一家办理卫生许可证,因学校地理问题等原因,部分学校无法使用管网水,学校自建井水水处理工艺较为简单且流程不规范,有些自备水学校水质未经处理,直接给师生使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近几年自备水学校水质检测,合格率极低。整改效果甚微。
(四)乡镇集中式供水站个别存在问题。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包括水务局管理的石鼓供水站,其水处理工艺简单达不到办证要求,无法进行行政许可。秦溪供水站近几年水质检测都不合格,导致不合格原因包括水源水污染严重,管理人员卫生管理不规范,治水设备陈旧落后,未能按照严格流程治水等。因其未能提供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无法许可卫生许可证。部分乡镇私人供水站购买岳池县水利水电实业公司的水,通过储存或管道输送到当地用户使用,给监督执法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无法确定供水站是否真实使用所购买的水。
(五)部分供水单位卫生管理不够重视。一些供水站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涉水产品的档案,没有水池清洗,消毒记录。部分单位不严格按照饮用水管理制度办事,不按技术要求规范投放药物进行消毒,致使水质无法达到饮用水标准。
(六)监督执法人员缺少,无监督执法车辆,缺少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专项资金。岳池县面积大,人口众多,监督责任大,目前我局从事饮用水卫生监督员仅一人。自车辆改革后,执法车辆被收回,无法保证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且监测经费缺少,无法全面的开展监督监测工作。
三、工作建议
(一) 重视源头,明确职责。建议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对辖区内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安全负总责。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应急的联合检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
(二)二次供水代管、移交,统一管理。建议二次供水设施应移交供水企业统一管理,明确主体责任。二次供水竣工后由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供水企业应该申请水行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环境保护等部门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部门协作,加大监督。一是建议由教育部门、水主管部门根据使用自备水学校实际情况,督促学校加强对制水过程、工艺的规范化,增加必要的制水设备,改善制水工艺。其次在扩建供水工程时,优先解决自备水学校。二是建议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乡镇供水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及时了解乡镇供水站存在的问题,督促其整改落实。各级政府部门要对饮用水卫生安全引起重视,及时上报供水单位供水情况。确保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吃到放心水。
(四)增配人员,加大投入。岳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编制31人,目前仅7人在岗,建议增加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增配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车辆,划拨专项水质监督监测经费保障饮用水水质监督监测工作。
四、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培训,提高供管水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县卫生计生部门采取常规培训和分类集中培训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供管水人员培训,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常年设有培训室,利用供管水人员办理健康证明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培训合格证明,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和合格证明才能上岗;针对学校自建集中式供水单位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对市政供水水质检测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
(二)加强档案建设,形成连续监管机制。我县对全县所有的供水单位均建立了监督个户档案,将历年来每次监督检查产生的监督检查记录卡、监督意见书、行政处罚等资料进行归档,注重保留监管痕迹,建立了监督对象电子台帐并及时更新,形成连续动态的监管机制。
(三)建立卫生监督协管网络,确保监督检查的覆盖率和监督频次。岳池县紧紧依靠镇乡卫生院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室,在中心卫生院设立不少于3名,一般镇乡卫生院不少于2名的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均配置了执法服装、监督意见书等执法设备,形成了覆盖全县的县、片区、镇乡的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违法信息和线索的上报及辖区内含生活饮用水监督对象的监督检查,其中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供水单位的监督每季度不少于1次.
(四)监督与处罚相结合,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卫生执法监督员加强了对学校集中式供水单位、场镇集中式供水等单位的监督检查,从水源防护、水质净化消毒、水质检测、涉水产品管理、供管水人员健康管理、许可证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督,加大了对无证供水、水质监不合格、人员未持健康证明上岗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为确保全县人民生活饮用水的卫生与安全,针对饮用水监督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将加强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供水单位按规范制水,定期清洗水池,检查设备设施,涉水产品必须合法正规,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供水单位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水质经检测多次不合格的单位将严肃依法查处。其次继续加强饮用水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对人员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技术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全县所有供水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其加强自身管理,完善相关卫生制度,做到依法供水,供合格的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