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打非”力度 深化依法行医意识——论扎实推进“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2020-11-18 23:5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多年来,卫生行政部门一直在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2005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将打击非法行医作为全面整顿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2013年9月27日,为了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又印发了《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可见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关注和重视。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非法行医行为屡禁不止。

    简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一直把打击非法行医放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在长期的打击非法行医过程中,广宣传,强监督,勤出击,上下联动,让非法行医人员无处可逃。在打击非法行医的行动过程中,从群众和非法行医者的口中都经常听到说“医院那么贵,人又多,小毛病没必要去啊”“人家这个医生都是祖传秘方,吃了见效,药也不贵”“我们这么做也实属无赖啊,只是为了养家糊口”“说真的,做了这么久,我从来没有医死过一个人,好多都是在我这儿看了见效又来的回头客”……从这些言辞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民众非法行医者,都不觉得非法行医有什么不妥,可见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未曾想过或者未曾了解过非法行医可能给各自带来的危害。笔者认为,对于群众来讲,到非法行医处就诊,可能存在的危害有以下几点:1.耽误病情。由于从业人员学历层次较低,有些从业人员没有医学学历和从医经验,对医学知识一知半解,诊疗操作技术不规范,缺乏急救能力,却超条件截留病人,存在严重的医疗安全隐患。2.用假冒伪劣药品。非法行医者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从非正规渠道购进药品甚至假冒伪劣药品。3.感染传染病。大多数非法行医的场所设施、诊疗条件差,医疗设备和消毒设施配备不齐,根本达不到消毒隔离的基本要求,有些黑诊所甚至将一次性医疗器械在不消毒的情况下反复使用,极易造成传染病的传播。对于非法行医者来讲非法行医需要承担重大风险一旦出现医疗事故,不仅需要支付巨额罚款,更甚者还可能触犯法律,造成刑事犯罪对于正规的医疗市场来讲,非法行医机构及个人的存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从种种危害上来讲,打击非法行医需加强力度,深化民众对非法行医的认识,强化行医者依法执业的意识。

    为了更好的体现卫生行政部门打击非法行医的决心,为了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为了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安定与和谐,笔者认为,在接下来的工作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加强平时的宣传力度,提升对非法行医的认识。通过“警钟长鸣”,一方面让群众更好的认识什么是非法行医以及非法行医可能给自身、给家人带来的危害,从而从需求上减少对非法行医的依赖,强化对正规医疗市场的信任。另一方面,通过宣传让行医者深入学习和了解依法规范执业的重要性,系统的学习执业就医的相关法律法规,先从思想上得到改观,从而落实到行动中,规范行医秩序。2.加强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当前我国基层的医疗卫生监督力量相当薄弱,根据《中国2000年预防保健战略目标制定研究》中对卫生监督队伍的要求是2000年按人口比例每万人配备1.5名卫生监督员,但是各地卫生监督人员的配备数量远远达不到这一要求。这就造成了监督频次达不到要求,监督执法半径过长。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仅仅靠监督执法人员对非法行医者进行监督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我们更应该发动群众的监督力量,通过强化意识以及可以满足的激励机制发动群众积极投诉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系统服务能力,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群众会去非法行医者处就医,一方面是认识的不到位,另一方面仍存在“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系统的服务能力,一方面在于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这个服务大军中,另一方面在于完善各民营机构对于药品的进货把关及医护人员的工作规范制度。非法行医者一次又一次的关门再开门,除了自身认识不够以及利益的驱使外,还在于违法成本太低,对于非法行医者的惩处力度不够,所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也是刻不容缓的。

          (简阳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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