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区域医疗卫生健康中心添砖加瓦

2020-11-18 23:5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指导帮助医疗机构上等升级

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聂开友)

 

根据泸州市委市政府建设区域医疗健康中心和健康城市的统一要求,泸州市将在近期内创建一批三等甲级和三等乙级医疗机构。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主动服务中心,按进度要求组织力量对泸州市人民医院、泸县人民医院和叙永县人民医院进行了依法规范执业指导帮助,为等级评审顺利通过添砖加瓦。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一是医疗机构上等升级是为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医疗服务的基础性要求,同时也是党委政府对卫生计生部门的工作任务。二是在医疗机构等级评审项目中,依法规范执业情况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怎样发挥专业指导作用也很重要。三是指导帮助医疗机构上等升级既是一项非法定中心工作,同时也是泸州市“五大措施”提升医疗机构依法规范执业水平经验的充分体现。

二、精心组织,规范实施。一是作为非法定中心工作,得到了市卫生计生行政领导的指派和医疗机构法定责任人的邀请。二是组织全面精干力量,涵盖医疗卫生、公共场所、计划生育和传染病管理等方面业务骨干。三是采取分专业、分项目深入病区、职能科室现场指导帮助和集中交换意见,指出存在问题、整改意见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方式。

三、对照标准,全面检查。依据四川省《医疗机构现场监督检查标准(试行)》和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包括综合部分、医疗文书、院感管理、放射卫生、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医疗技术、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精麻药品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等,既做到硬件要求达标、现场操作规范、档案收集齐全,又做到迎接评审资料高质量。

四、注重长效,健全机制。一是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依法规范执业领导机构,法定代表人(院长)必须担任第一责任人,同时确定分管领导和内设机构,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二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统一组织全员学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综合性法律法规,分部门、分专业集中学习专业性法律法规,职工个人结合岗位实际学习具体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操作规程。三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突出重点环节、注重具体细节,切实做到迎接等级评审与依法规范发展相结合,全面提升医疗机构综合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公众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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