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阆中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几点作法
阆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 段广林
阆中全市目前城区集中式供水单位2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 45家,二次供水单位15家,自备水源1家。近年来,大队本着执法为民,护佑健康的理念,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消除卫生安全隐患的原则,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实施生活饮用水监督,确保全市人民饮用上了安全水,放心水。其主要做法是:
一、主动作为,加强监管
大队根据本底资料和生活饮用水现况,每年初都制定《阆中市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方案》,采取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群众举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对生活饮用水生产单位及制水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一)每年把生活饮用水监管资料汇总,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卫生安全隐患诸如:乡镇责任不明晰,导致未办理《生活饮用水许可证》;制水工艺设施简陋,流程简单;消毒不严,导致水质不达标;管网老化与落后,农村生活饮用水产权关系不明确,制水工艺需政府投入等,及时向主管局及市政府领导汇报。
(二)建立本底档案,动态掌握全市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单位的取水点、制水工艺、流程并用纸质档案和影像资料双重保存,对管理人员、制水工艺、消毒药使用等造册并存入网。
(三)深入基层,深入农村专题指导村民的生活饮用水安全:宣讲饮用水安全知识、教会消毒药片的使用等,深受当地群众好评。
(四)认真处理对生活饮用水安全投诉。无论是节假日还是天晴下雨等,大队均第一时间派出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核查。根据核实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如实向举报人反馈检查和处理意见。
二、部门联动,加强监管
(一)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
对监管中发现存在的共性问题以及部分乡镇供水站因债务债权、管理责任不明晰、与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及时通报情况,对不能办理《取水许可证》和无《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的且处罚无责任主体等情况,便书面函告其行业主管水务局,将处理意见与建议及时转达与交流。
(二)与检验检测部门联动
日常监管中快检设备不足或不能检测出疑似存在的问题,大队便商请市疾控中心对其水源水或末梢水进行检验、检测;对生活饮用水监测检验反馈的问题,大队则立即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限期整改,并跟踪回查,同时依法予以处罚,做到检查有目的,处罚有依据,监督管理从严。
三、重点监督,从重处罚
无论日常监督还是专项检查,大队均把二次供水和自备水源以及有投诉的供水单位、疾控中心检验检测不合格的制水单位和监管两次以上发现同一问题的单位等列为重点对象加强监管,定期和不定期派人现场检查和督导,把管理监督到位,把隐患扼杀在萌芽之中。对于有严重卫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从严查处,去年立案查处生活饮用水案件2件, 4起对生活饮用水投诉,共计罚款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