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顺庆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蒋昌宏
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是改善社会医疗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顺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不断加大对辖区医疗市场的监管力度,多次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并确立了打击非法行医的5个重点。一是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二是严肃查处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行为;三是严肃查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四是严查医疗机构超范围行医;五是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通过一系列的专项行动,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辖区内的非法行医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2016年,全区医疗机构监督总数为515家;完成医疗案件58件,是上一年度的5倍;移送案件3件;罚款29.6万元,是上一年的6倍;受理群众投诉举报22件,取缔游医摊点35个,没收非法所得2.9万元和药品、器械27箱;调处医疗纠纷3起;出动卫生监督人员1545人次,车辆386台次。
(一)是抓宣传,营造群防群控浓厚氛围。去年10月,大队开展了以“整顿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主题的打击非法行医集中宣传月活动。先后在李家镇、芦溪镇、搬罾镇和潆溪街道及西山广场、果山公园等农村和城区相对集中的地方开展了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册)2.8万余份,接待咨询群众2300余人次,为打击非法行医群防群控营造了浓厚氛围。
同时,充分利用“
(二)是划区域,关口下移强化职责。大队进一步完善了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的公正执法制度。以内部监督制约为着力点,狠抓规范管理和责任落实,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划网、网内履职、层层落责”的工作方针,坚持“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变过去的行业负责制为片区负责制,将城区和农村划分为4个片区,4个综合执法科各负责一片,实行分片包干制,做到合理划分、任务包干、责任到人。片区划分后,各科室全部沉入一线,逐家逐户进行走访,对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摸底,摸清了监督的户数、办证情况以及所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全部下达整改意见书,实现了电子化及清单化管理,为强化医疗机构监管,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强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新班子上任以来,始终以高压态势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从去年11月起,大队结合前期的打非宣传和摸底情况,启动了代号 “清网行动”的打非专项活动,短短2个月时间,打掉了以文一针、杨金泉为代表的33家城区和农村的非法行医点,共罚没资金20万元,在全社会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有效遏制了违法执业行为。今年,大队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对全区非法行医进行一次全面的拉网排查,对死灰复燃和顶风作案的予以深入彻底的打击和清除。大队不断加大惩处力度,查办典型案件,整顿医疗市场,还广大百姓一个安全健康的医疗环境。同时,还开展了以“加强医疗秩序服务整顿,保障百姓安全就医环境”为主题的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范围为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整治内容包括违规执业、不规范诊疗、不合理检查、医疗技术不规范应用、不合理用药、违规收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等。同时,加强了与公安、街道、药监、社区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进一步推进了“两法衔接”打击违法犯罪,从而促进了全区医疗服务市场的进一步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在打非工作中,大队面临着许多困难,一是打击非法行医仅靠卫计部门单打独斗力量显然不够,公安、卫生、城管、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应形成合力,集中力量有效解决非法行医问题。二是人员严重不足。目前大队在一线从事医疗卫生监督的仅有6人(有执法资格),仅凭卫生监督机构之力难以根除辖区内的所有非法行医顽疾。加之联动机制的不完善,打非合力不够,导致非法行医和一些游医有可乘之机,与执法人员“躲猫猫”打“游击战”。三是非法行医信息来源主要依靠群众投诉举报和我大队监督员日常监督巡查,一些非法行医者虽屡被查处,却因卫生执法人力、物力等有限,取证难,无法对其进行经常性处罚与打击。加之卫生执法人员不能控制非法行医违法人员,难以调查取证,对案件后期处理无法落实。四是法律法规不健全。非法行医是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的一种严重违法行为,现行许多医疗的法律法规长期未修改,严重滞后,违法成本低,故屡打屡犯,时有存在。
三、今后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以医疗机构为重点的监督执法工作,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为构建“成渝第二城核心功能区”而努力。
(二)全面开展“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年”活动,以贯彻《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记分管理办法》为重点,着力查处医疗机构人员资质、医疗废物处理、医疗文书不规范及放射场所及人员不规范等问题,开展声势浩大的专项监督活动,规范全区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三)开展医疗机构示范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标准和评比流程,召开医疗机构示范点现场会,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四)加强与食药、公安、工商、检察院等部门的衔接配合,逐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办案制度等长效机制,将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形成常态。
(五)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医疗场所年监督频次达到4次及以上,查办一批典型案例,在行业内形成震慑,促使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