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强化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监管

2020-11-18 23:5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聂开友 洪世全 游莉

 

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是医疗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依法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具有重要作用。随着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泸州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一直在思考如何通过强化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监管来为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保驾护航。笔者现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

一、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执法氛围

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涉及部门、机构、技术、人员都很广,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很多,社会影响范围很大,对卫生计生监管提出了很高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要充分认清依法监管的艰巨和复杂形势,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以及医务人员的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一是通过对卫生计生监督员开展包括助产、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一些相关技术的规范操作流程的培训学习,从而快速有效地填补相关专业执法技能空白,尽快打开工作新局面,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有序推进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员卫生法规和管理能力培训,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卫生计生政策,扩大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通过严格标准,规范服务,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增强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依法服务水平,从而使全市的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三是强化日常监管中的执法宣传。在日常监管、行政处罚工作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加入说理式教育,将法律的普遍规定同案件事实有机结合起来,规范办案人员的执法行为,增强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守法意识和法治水平。

二、规范医疗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强化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监管就必须从规范医疗行为抓起。一是严格依法准入与监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明确了各项技术的准入与监管规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就要以此为据,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分工和程序要求,认真执行对从事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技术和人员的准入管理,从源头杜绝非法执业现象发生。二是完善依法管理的政策措施。通过细化国家规范、总结基层经验、突出管理需求,着力完善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专项技术的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为依法监管提供技术手段。逐步健全质量评价和绩效考核制度,抓好关键制度和重点技术标准与服务规范的贯彻落实,加强技术服务监管,促进专项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逐步提高,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三是创新依法管理模式。根据法律法规有关从事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的机构、技术和人员准入管理的要求,建立依法管理的目标责任制。加强专项技术服务的日常管理,建立专项技术服务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采取常规监管与联合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打击违法违规执业现象。

三、整合监督力量,筑牢执法基础。

全面推进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监管,必须强化卫生计生专业监督执法队伍,工作开展过程中才能做到游刃有余。在整合各级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过程中,既要贯彻中央、省、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精神,坚持精简的原则,又要保持人员队伍稳定,按照加强力量、整合资源、综合执法、提高效率的原则,吸纳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充实到综合监督执法岗位。通过整合现有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执法职责、机构与人员,组建专业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队伍,整合乡(镇)、村级计划生育和公共卫生协管职能,强化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专干的综合监管和服务职责。要坚持行政执法属地管理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执法权力下放,执法人员下沉,才能有效整合市、县、乡、村现有执法资源,筑牢执法基础。同时,还应加强综合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全面提高综合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创新监督模式,加大监管力度

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监管仅靠宣传教育和日常监督检查是远远不够的,现阶段更多的是应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威慑力,逐步建立长效机制。一是要把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监管纳入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重点,加大《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力度,严格管理和整顿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市场,依法规范服务行为,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法行医、非法接生、堕胎等行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生命安全。二是创新监督模式,建立行政管理部门主管、监督执法队伍具体执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的综合执法机制,实施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常规监管与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执法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协同管理模式,加大监管力度,打击违法违规执业现象。三是将医疗保健机构违法违纪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或机构,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专业技术服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或者医师执业证书,吊销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监管任重道远,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将继续探索切实的监管长效机制,坚持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执法理念,将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监管与支队内部管理相结合,与建设高素质卫生计生执监督法队伍相结合,促使泸州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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