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加大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力度

2020-11-18 23:5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卫生计生法律法规。2016年,邻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在县卫计局的领导和广安市支队的指导下,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巧抓契机,认真履职,加大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力度。
    
一、主要做法

   (一)抓案源:一是日常监管。坚持每季度巡回监督检查一次,每次日常监督检查必须留下监督痕迹,发现存在的问题、安全隐患、违法情节较轻的要制作现场笔录,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切底的依法立案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情节严重、不配合检查、态度恶劣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二是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检查前要做好宣传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凡在集中整治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立案查处。三是监督监测。凡是具备监测资质认定的监测检验机构,在我大队的协助下,对我县辖区内开展的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抽样监测,根据出具的检验报告,监测结果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我大队一律予以依法立案查处;四是上级交办及群众举报投诉。对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交办案件,职能部门移交案件,以及群众举报投诉案件,落实专人负责,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的,必须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二)抓契机。一是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契机。加强公共卫生监管,加大各类公共场所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二是以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集中开展医疗机构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及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加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三是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督查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为契机。凡在督导检查中发现被监督单位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四是以确保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卫生安全为契机。加强公共卫生及医疗卫生监管,凡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三)抓原则。一是处罚法定原则。必须以现行的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卫生部门规章为依据,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卫生部门规章没有规定为违法的行为,不得认定其为违法,不得实施卫生行政处罚。实施卫生行政处罚的主体必须合法,具实施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二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卫生行政处罚的目的和措施不仅仅是为了制裁违法行为,而且处罚也应当起到教育作用,是教育违法者本人和他人的一种教育形式,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规范经营;三是公正、公开、处罚相当原则。实施卫生行政处罚必须做到:实施处罚的动因符合卫生行政目的;处罚决定要建立在正当的基础上;处罚轻重的幅度应与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相适应;处罚须合乎理性,不得违背常规、常理、社会公共道德。并严格执行表明身份制度、告知制度、听取意见制度、回避制度、合议制度、听证制度、违规行政处分制度等;四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原则。实施卫生行政处罚时,首先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其次要将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地适用于具体的事件和行为,做到依据准确、用法得当;五是先调查取证后裁决原则。实施卫生行政处罚,应当先调查取证,而后再根据调查结果和取得的证据的情况,依法作出裁决,不调查取证则不能实施卫生行政处罚。       (四)抓质量。一是规范办理程序。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相关规定,明确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审批直到结案归档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及要求,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严格按照流程规定办理,确保不出现省略环节、违反程序等违法违规现象;二是严格审批流程。行政处罚案件从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合议、审核审批、权利告知、送达、执行、结案、归档各个环节,除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行政处罚决定由县卫计局审批外,其余都由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审核把关,确保每起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执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处罚合理公正。三是实施合议评查。案件承办人员对案件调查终结后,应写出书面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将整个案件材料,移交稽查股。稽查人员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核,认为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案件承办人员补正。同时,应对案件材料从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调查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行政处罚建议否适当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对证据不足或证据存在瑕疵的案件,要求案件承办人员予以补正;四是开展案卷展评。每半年将大队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卷,由稽查股卫生监督员按照《四川省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逐项评查,并将评查情况在职工大会上通报;同时通过评查打分评选出部分优秀案卷进行表彰,并作为模板供大家学习、提升。
  
(五)抓激励。一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成立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考核指标,稽查股每季度对各项工作开展、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稽查考核。建立和完善卫生计生监督检查、案件办理审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有岗、有责、有流程、有督查、有评议、有奖惩”的工作机制。二是逗硬奖惩。将工作业绩、案件质量、办理数量作为评先评优、外出培训以及目标考核奖等重要依据;
凡出现程序违法,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情节严重,造成裁定撤销或部分撤销行政行为或败诉的,严格按照《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并取销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二、取得的成效
   
2016年,邻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共办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99件,一般程序54件,结案45件,简易程序45件(均当场履行),共计罚款25.37万元。其中:公共卫生处罚案件47件,一般程序17件,结案13件,简易程序30件,共计罚款7.42万元。公共卫生处罚案件重点查处了未取得《公共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公共卫生许可证》到期未复核、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或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未设置相应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饮用水及消毒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等违法行为;医疗卫生处罚案件52件,一般程序37件,结案31件,简易程序15件,共计罚款17.95万元。医疗卫生处罚案件重点查处医疗服务市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非医师执业;乡村医生异地执业;医疗机构超出核准登记科目之外的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使用进入人体组或者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未达到灭菌要求、放射工作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延误急危患者抢救和诊治等违法行为。
    
三、存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卫生监督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在实际工作运用中未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应有作用;二是业务技能不强,监督文书制作不够规范,调查取证手段较单一;三是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及处罚力度有待提高。我们今后一定加强卫生监督员卫生法律法规及业务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卫生监督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进一步完善执法案件办理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切实提高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真正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确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检查经常化,促进执法到位,保障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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