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业行为 保障医疗安全

2020-11-18 23:5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为进一步整顿成华区民营医疗服务秩序,规范民营医疗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成华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按照《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依法开展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审批与监管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通过精心组织、部门联动、细化实施,扎实有效的推进我区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为主题,以健全管理机制,促进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落实和规范医疗行为为重点,力争使我区民营医疗机构的管理逐步科学化、规范化,推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情况
  我区现注册有民营医疗机构528家,其中民营医院27家、门诊部及以下民营医疗机构501家,约占我区医疗机构总数的86.27%,成为我区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规模小、数量多、设立分散、情况复杂,管理难度较大。
此次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工作,我大队共出动卫生监督员和协管员5280人次,车辆2640台次,检查民营医疗机构2640户次,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500余份,对13家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给予记分处理,对11户次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有力地规范了民营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 
  三、具体措施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我大队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方案,采取集中培训、分片包干、分阶段整治的方法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安排部署阶段、突击整治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巩固提高阶段四个阶段,以及采用“梳篦式”及“回头看”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整治工作“三不留”。
  (二)突出重点,进行整治
    在对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规范其执业行为的基础上,我区紧紧抓住“五个重点”。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一是执业资质,是否持有合法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的诊疗科目是否超出核准登记的范围,有无“非医师行医”的情况,医师是否存在异地执业、超范围执业、助理医师独立执业等情况;二是诊疗行为,开具的处方是否为超品种、超剂量等的“大处方”,是否存在非医学需要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三是医疗安全,消毒隔离情况是否符合院感隔离规范,诊疗器械、消杀药品的采购索证是否符合要求,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处置是否规范;四是抗菌药物使用是否合理规范;五是其他违反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
  (三)多措并举、务求实效
  1、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在“回头看”阶段突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我大队对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采取回头看的方式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抽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等技术和泌尿、皮肤性病等诊疗活动。
  2、组织培训会,推行量化分级管理
    我大队采用督导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保持高压务求实效。为巩固前期成果,我大队召开区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会,528家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会上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和医疗机构常见违法行为,安排布置工作重点,并对整治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培训,同时对基层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核准和医疗机构信息公示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要求全区民营医疗机构在诊疗场所内醒目位置设置医疗机构卫生计生信息公示栏。
  3、开展社区公示,引导群众就医
    我大队在全区医疗机构内部设置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基础上,又引入群众监督机制,选择人口居住密度大,医疗机构密集的社区设置监管信息公示栏,公示社区内医疗机构名称、地址、不良行为记分、量化评级等级等基本信息,引导社区居民合理选择就医机构。目前,共在我区14个街办40个社区设置了监管信息公示栏。
    4、加大查处曝光力度,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民营医疗机构坚决依法查处,并利用成都市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将查处情况面向社会公告,通过行政处罚促使医疗机构进一步强化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四、工作成效及工作建议
    1、工作成效
    通过专项整治,2016年我区医疗纠纷明显减少,民营医疗机构中最常见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出核准的诊疗范围行医等违法行为大幅度减少,我区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此项工作在市卫计委、区卫计局、市执法支队的督查中也得到了一致肯定。2016年5月11日,《成都商报》对我区开展的医疗机构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公示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2、工作建议
    加强和改善医疗机构管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要对照目标、任务和要求,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逐步转入常态管理,不断提高民营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同时,要加强同食药、工商、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力度,建立联合办案机制,涉及部门案件要及时移交,并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做好案件立案调查等工作。
    大队将结合实际继续做好我区的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民营医疗执业行为,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切实保障医疗安全。 

                   (成都市成华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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