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实践体会

2020-11-18 23:5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汪永通

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标准的颁布,体现了党和政府重视学生健康工作,体现了学校卫生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健康发展,关系到中华民族整体素质;同时标志着我国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随着《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182052012的颁布、实施,将有力推动学校卫生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动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在学校领域内贯彻实施,促进改善我国学校办学条件及基本卫生状况,有效规范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不断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对学校卫生卫生重视程度。是维护广大青少年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                                

2016年龙马潭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对辖区内的10所学校开展了综合评价工作,此次评价,为今后全面、深入开展学校卫生评价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同时也有些工作体会,现浅谈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今年我区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由龙马潭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对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教室环境卫生管理、生活环境卫生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进行学校卫生管理评价记分;由区疾控中心对生活饮用水、教室环境、生活环境、公共场所等进行现场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根据检测报告结果,按照《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182052012标准,对每一项指标进行记分,最终进行综合评价判定。

二、实践工作的五个体会

(一)统筹安排,统一部署是基础

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按照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暨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的通知》(泸市卫发【2016253号)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监督、监测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策划,召集市疾控中心、县区监督执法大队、县区疾控中心进行培训,进行统筹安排,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提出工作要求,为顺利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为关键

学校校长是学校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是学校卫生工作关键;同时还受当地经济发展的制约。要推动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存在有一定的困难。大队根据市支队的安排,积极行动,不等不靠,主动出击,积极向区卫计局、区教育局汇报,得到了领导层的重视、支持,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互相沟通、互相配合,自上而下,理顺关系,并联合出台了关于我区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的相关文件,各学校主动配合学校综合评价的开展,区疾控中心也对实施监测积极行动,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部门间的有效配合是有力推动工作开展的关键。

(三)积极宣贯,扎实培训教方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文件精神,切实将工作落在实处,大队积极联系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大队组织召开了由学校分管学校卫生工作的副校长及具体经办人参加的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宣贯培训会,宣传、贯彻、落实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并对相关人员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会上,组织学习了省、市相关文件,并对《学校卫生综合评价》中的各项指标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区疾病控制中心对中小学生教学与生活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方案进行了仔细说明,区卫计局、区教育局相关领导到会强调了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并要求扎实、认真落实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通过培训,各部门明确责任、掌握工作方法是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途径。

(四)及时监督,有效监测,仔细计分出结果

龙马潭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依照《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标准要求,实地深入学校,对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教室环境卫生管理、生活环境卫生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工作进行对照检查,逐项进行学校卫生管理评价记分;区疾控中心对生活饮用水、教室环境卫生、生活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进行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书。大队根据检测报告结果,对照学校卫生监测评分表对每一项监测指标进行准确记分,最后结合管理得分、监测得分进行综合评价判定,有精准的结果,才有准确的判定。

(五)及时梳理,及时反馈达目的

 龙马潭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综合评价后,及时进行总结,对在综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不足进行梳理,形成书面材料,向教育部门进行反馈,以促进各学校对自身不足进行不断的改进、完善,切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提高未来国民素质,卫生监督工作目的,才能真正实行。

通过今年的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我们看到了目前学校卫生工作的成果。也看到了存在的不足。使我们感到肩上责任的重大,只有更加勤奋的工作,来履行卫生监督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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