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区游泳场所的现状与卫生监督管理

2020-11-18 23:5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旌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张孝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体育健身场所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游泳场所更是受到游泳好者特别是中小学学生的追捧。游泳场所水质的卫生安全也受到广泛的关注。特别是其他城市发生因游泳场所水质卫生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更是让人们感受到游泳场所水质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对游泳场所的水质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和监测,成为保障广大游泳爱好者身体健康,避免群体卫生安全事件发生的重要手段。

我区的游泳场所水质安全情况,是否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结合2016年对辖区内的各类游泳场所监督检查和检测的情况,现将我区游泳场所的状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监督检查重点进行分析,保障我区的游泳场所卫生安全。

我区现共有游泳场所19家,均为人工游泳场所。其中游泳场15家、游泳馆2家、儿童戏水池2家;市区内7家,农村10家。19家游泳场所中8家办理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其余11家未办理。未办理的原因是游泳场所的经营时间短(每年6月底至8月),游泳场所的经营者或承包者更换频繁。因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需提交水质检测报告,而经营者拿到水质检测报告往往已经是8月中旬,经营时间只有半个月左右,次年能否继续经营经营者也未知,故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9家游泳场所均设有更衣室、强制淋浴处、脚消毒池、6家设有水循环系统等卫生设施。消毒药投放11家系人工投放,6家系机械投放。7家游泳场所具有检测水温、PH值、余氯的设备。19家游泳场所均建立了卫生制度、应急预案等制度。11家对水质结果进行了公示。19家游泳场所对消毒药的投放和游泳池水的更换记录不齐全不规范。通过区疾控中心对19家游泳场所水质检测,。只有7家合格,12家不合格。不合格的12家中余氯浓度低于标准的5家、超过标准的2家;其余4家系细菌总数、1家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都超过标准。我区游泳场所的水质卫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根据存在的问题,我大队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加大对游泳场所的监督检查,具体措施是加强与旅体、疾控中心的联系。在每年的3月份取得游泳场所经营者的身份资料,5月份举行游泳场所负责人卫生安全知识培训会,培训主要内容是游泳场所的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6月份在游泳场所开业前进行预防性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游泳场所的卫生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使用,消毒药是否储备以及各项记录设计是否规范。7月联系疾控中心对各游泳场所的水质进行检测并监督检查经营者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是否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经营。对水质不合格的单位和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单位进行处罚。通过以上措施,保障我区游泳场所的卫生安全,保障广大游泳爱好者的身体健康。

(供稿:旌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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