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口腔专项整治的工作体会

2020-11-18 23:5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胡枭何敏

为进一步规范东坡区开展口腔诊疗工作的综合医院、口腔医院、口腔门诊部、口腔诊所等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口腔诊疗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口腔诊疗机构执业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在全区开展了口腔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口腔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培训,提高认识

    我大队制定了《关于开展口腔诊疗专项整治培训会的通知》,召开了口腔诊疗机构负责人培训会,组织学习了《2016年东坡区口腔诊疗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口腔诊疗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专题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机构对法律法规的熟悉和掌握程度,提高了医疗机构对依法执业的重视程度,为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奠定了基础。                                     

   (二)严格执法,督促整改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机构和人员资质、放射卫生、消毒灭菌、医疗废物的处置、传染病的报告、口腔种植技术的管理等内容。在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坚持检查与指导并重,行政处罚与督促整改相结合,查问题、促整改、重落实。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4份,对1家口腔门诊部和4家口腔诊所给予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对2家口腔诊所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整治工作推进有力,效果明显。同时,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强化对《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宣讲,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三)积极推进区域化消毒供应集中管理

为加强我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院感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市卫计委相关文件精神,我大队要求全区各级各类口腔诊疗机构消毒供应物品实行区域化集中管理模式,可复用医疗器械物品的清洗、消毒、包装、灭菌、储存、发放等工作集中在具有资质的消毒供应中心完成;口腔诊疗机构与消毒供应中心签订协议,消毒供应中心承担区域内不具备资质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物品的消毒灭菌工作。充分利用现有消毒供应资源开展社会化服务,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器械物品清洗、包装、消毒、灭菌及供应等服务,实现节约成本、资源共享,防止医院感染,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推进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科学、规范、可持续发展。

    (四)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置

    要求口腔诊疗单位与市环卫处签订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协议,由市环卫处统一收集、运送、处置医疗废物,避免了医疗废物的随意倾倒、堆放、泄露和扩散现象。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暂存、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监督口腔诊疗机构落实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规范设置医疗废物的暂时储存设施、设备,分类收集,及时处置。

    二、思考和建议

通过开展口腔专项整治,提高了全区口腔诊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保证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发现个别医疗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二是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擅自开展放射诊疗活动,三是虽与有资质的消毒供应中心签订了委托消毒灭菌协议,但只外送了部分器械,四是部分自行消毒灭菌的器械消毒灭菌后未进行包装,五是部分器械虽经过了高压灭菌处理,但外包装未注明消毒日期、有效期,六是未按规定定期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七是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八是部分医护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未佩戴个人个人防护用品,九是消毒产品的索证材料不全。

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以上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与宣传,提高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

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开展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强化《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规法规的宣教,提高口腔诊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真正让法律法规入脑、入耳、入心,让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自觉依法执业。同时,医疗机构要转变观念,自觉加强对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学习,适时掌握新标准。

(二)突出重环节,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一是认真核查医护人员资质,严肃查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二是现场核查口腔诊疗机构的牙片机、全景机等设备,严肃查处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擅自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行为;三是在检查委托消毒灭菌协议的基础上,检查其外送消毒灭菌的交接记录,避免委托消毒灭菌流于形式;四是对部分临时应急自行消毒灭菌的器械,根据采用的消毒与灭菌的不同方式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包装,并在包装外注明消毒日期、有效期;五是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六是要求医疗机构对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具,在使用后予以销毁;七是加强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要求医务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佩戴口罩、帽子;可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戴护目镜;八是医疗机构采购消毒产品时,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消毒器械卫生许可证批件复印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水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卫生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增强贯彻执行新规范、新标准的能力。通过老带新,传、帮、带等方式,提高年轻执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树立卫生执法的形象和威信,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和落实。

(四)加强监督抽检。

下一步,我大队将请专业检测机构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专项监督抽检,重点抽检车针、手机以及通过浸泡进行消毒灭菌的器械,抽检结果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切实保障消毒灭菌效果,避免传染病的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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