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协作抓体系建设 健全四级卫计监督网络——泸州市卫计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工作

2020-11-18 23:5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2016年,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顺应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合并要求,狠抓卫计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努力将原乡镇(街道)计生办和卫生督督执法职能整合,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领导重视,部门协作从源头上保证了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

20157月,省委编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改革完善市县  两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编办【201582号)发文,泸州市卫计监督执法支队领导班子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后,多次向市卫计委和市委编办汇报,市卫计委领导高度重视卫计监督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向市领导和市委编办领导汇报,市委编办大力支持市、县、街道乡镇、村(社区)卫计监督四级网络建设,于20158月和11月、20164月和6月多带带或联合发文明确了市支队机构名称、卫计监督市级和县区职能、体系建设督导等,从源头上保证了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市级整合行动迅速,确保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015813市委编办下文(泸编发【201583号)同意“泸州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更名为“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同年11月,市支队完成了组织机构代码的更换、经市公安局批准启用了新的公章,同时,单位新名称对外挂牌, 支队更名工作完成。市委编办下文(泸编办发【2015142号),同意支队增设计划生育科,增加科级领导指标1名,并进一步明确了市支队的职能职责。20161月支队计划生育监督科成立并开展计生和母婴保健的监督执法检查。

20164月市卫计委下文,对县乡镇村机构整合、各级职责及工作进展提出了明确要求。20166月市委编办和市卫计委联合下文(泸市卫办【2016174号)对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开展专项督导检查,7月下旬市委编办、市卫计委和市支队一行9人分两组对区县卫计监督体系建设情况实施了督查,市委编办和市卫计委联合发文对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三、区县整合同步跟进,卫计监督执法工作如火如荼开展

(一)机构整合到位,构建了立体三级网络

各区、县委编办和区、县卫生计生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编办、省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卫计体系建设的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工作。目前,经区委、县委编办同意发文,原各区、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均已更名为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并正式挂牌;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挂牌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已更名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村(社区)计生专干均已兼任村(社区)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员。另全市七个区县卫计局均已发文将原设在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更名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协管办公室”,并明确了乡镇(街道)卫计办承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目前,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已健全,形成了市、区县、乡镇、街村(社区)四级监督网络,监督执法已延伸到最基层乡村(社区),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尽力配置各级人员

全市县区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编制数122人,在编在岗从事卫计执法工作89人,空编、外借、休产假等共计24人。在编在岗人员均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各区县街道、乡镇卫计办工作人员身份多样,有公务员、事业编制、街道乡政府临时聘用人员和工勤人员等共计403人,其中270人持有行政执法证或委托行政执法证件;全市共1516个村(社区),每个村(社区)的计生专干已兼任了村(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员。全市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协管员(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卫人员兼任)共计387人。目前,龙马潭区执法大队和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经过法律法规培训考核均已领取了新的行政执法证,执法类别分别由“卫生”或“人口计划生育”变更为“卫生计生”。其余区县乡镇计生办人员持有的仍是人口计生类的委托行政执法证,正在协调变更中。

(三)工作开展有声有色,成效明显

1、工作职责任务更加明确

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叙永县、古蔺县等五个县区编办下文明确了区县卫计监督执法大队、乡镇卫计办、村(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员工作职责。其中纳溪区编办关于区级、乡镇、村(社区)三个层次的卫计监督执法工作职能细化,更具操作性。

2、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一是健全完善了组织机构。各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遵循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决策和执行相协调”的原则,根据承担的职能职责合理设置了科室,职能调整后,古蔺县将原人口计划生育执法大队的编制5个划入合并后的卫计监督执法大队。泸县大队在编制、人员未增加条件的下,增设了计划生育监督科,加强了对计划生育和母婴保健等的监督检查。叙永县、纳溪区大队已搬迁到国家体系建设项目修建的办公楼。

各乡政府设有卫生计生办公室从事卫生计生管理、服务、监督工作;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办公室,从事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

二是强化培训,加大力度。泸县、古蔺、叙永等卫生计生局根据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工作特点,组织对乡镇(街道)卫生计生人员开展了专项计划生育执法培训,泸县大队针对街道乡镇卫计办人员的培训还专门编印了培训教材。全市各区县大队坚持抓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培训,不断强化卫生法律法规和监督检查技能培训,目前我市区县的卫生监督协管员经过近三年的培训基本能承担卫生监督日常巡查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查工作。今年11月,市支队组织了全市乡镇街道卫计办主任共计143人的培训会,邀请了市法治办主任授课,我市首席监督员及支队各科室科长承担了卫计监督执法各专业业务培训,为明年我市乡镇一级的卫计监督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是一丝不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基层执法体系建设督导,县镇村三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基本形成后,市支队基层卫生科坚持半年对乡镇街道卫计监督工作督导,县区大队中古蔺县卫计监督执法大队今年上半年对乡镇街道已开展了专项卫计执法督导检查工作;各区县坚持与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督导相结合,对街道乡镇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督导,实行季度考核或半年考核的形式进行。

全市市、县(区)、镇、村四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实施了有效的联动,特别是在打击非法行医、饮用水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方面初显成效。街道乡镇卫生计生办与大队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饮用水卫生检查、学校卫生检查等。今年5月至今,通过街道乡镇卫计办举报的非法行医案件有6件,真正突显了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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