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达川区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提高我区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积极配合各主管部门做好水源水保护的各项工作,达川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重点开展了各供水单位水源水的巡查工作,切实保障水源水的卫生、安全,杜绝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一、要求供水单位加强对水源水的日常巡查力度
在达川区,水源水污染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生活性污染,在一级水源水保护区域内上游一千米、下游一百米的河道沿岸居民的生活性污物直接排放到河道内造成的污染;二是工业性污染,我区的工业性污染主要有三种方式:化工业废水污染、煤炭加工业废水污染、石材加工厂废水污染;三是养殖业污染,主要是规模化养猪业所产生的污物,未经标准化处理擅自排放造成的污染。区大队在对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中,重点是强化供水单位水源水的日常巡查,一旦发生水污染事故后,必须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以便及时整改,避免因水源水污染造成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其次是督促职能部门在水源水取水点设置一、二级水源水保护警示标志,加强水源水取水点周边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强水源水的保护力度。若生活饮用水水源为库水的,应根据不同情况,将取水点周围部分水域或整个水域及其沿岸划为水源保护区并加以保护。
今年以来,区大队重点围绕水污染防治工作共出动车辆35台次,出动卫生执法监督人员126人次,监督检查供水单位43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检查人员每次监督检查必须到供水单位的生活饮用水制水现场、检查供水单位的消毒加药记录,到水源水取水点实地查看,排查潜在的危险因素,确保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二、督促疾控中心加强对水源水的水质监测力度
达川区疾控中心应当经常性开展水源水和管网水的水质监测工作,其监测结果对水源水保护具有指导性的意义。督促指导区疾控中心按照国家抽检计划对各供水单位进行水源水和管网水的定期抽检,强化应急状态下的水质监测。加强与环保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水源水的污染状况。对管网水监测不合格的,要求疾控中心及时将情况反馈到区执法大队,以便执法人员认真开展调查,分析饮用水不合格原因,加强卫生执法监督力度,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目前,区大队对管网水水质处理不合格的两家供水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实施了卫生行政处罚。
三、加强与水污染防治各有关部门的信息互通
按照新版国家住建部、卫生计生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
督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卫生行政部门在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职责是督促供水单位开展水源水取水点的巡查工作,协助供水单位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等形式,注重多渠道收集有关水污染事故的信息来源,分析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原因,推动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
虽然区大队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我区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具体困难与问题:一是水污染防治工作涉及的事项量大面广,跨行业跨部门,因体制因素,各类有关水污染防治的信息互通有一定的困难;二是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水务局、住建局、环保局、交通局等主管部门带头抓,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特别是在供水单位取水点上游及库区周边环境的水源保护上面,要求各部门齐抓共管,协调一致,杜绝设置有可能污染水源的生产企业,加强对水源周边各居民点的生活污水和农田投放农药的有效管控。
下一步,区大队将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主动衔接水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强调责任意识,勇于担当,加强对各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水污染信息联动机制,切实保障水源水的卫生、安全,严防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