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嘉陵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 陶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的通知》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嘉陵卫计监大队对贯彻计划生育法进行了自检自查总结,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问题,并对今后如何加强计划生育法治建设提出了切实意见和建议。
一、一年来的工作
1.强化宣传,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我们始终把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放在突出位置, 每年都在全国“法制宣传日”前后,开展声势浩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一是与新闻媒体合作,专门成立计生宣传专栏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从思想上促进广大育龄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形成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二是在城区主要街道制作高标准的大型计划生育公益广告牌,在全区各个行政村书写计划生育标语; 三是印制计划生育传单,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下发到镇、村、 组,使育龄妇女人手一册。据统计,先后组织上街宣传咨询活动 5次, 接待咨询群众 2000余人,共向群众散发宣传品 5000多册。通过宣传,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增强了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2.规范管理,全面推行执法工作责任制。为了创造一个规范有序的执法工作环境。大队着重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定期进行执法培训。执法大队现配备5名计生监督工作人员,均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每年执法大队都定期进行知识讲座、举办培训班,并进行严格的考试,凡考试合格的,发给《行政执法证》,对不合格的调离行政执法岗位,真正做到了持证上岗。同时狠抓了行风建设,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爱岗敬业,使执法大队真正成为文明执法的标兵、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业务尖子,成为爱民、为民服务的公仆。
3.严格审查,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大队按照《行政处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的相关要求,计生执法中在严格执行程序办案的同时,统一推行并使用了电子执法文书;严格把关,对每一起案件做到“材料不齐不办理、审查有疑点不办理”;实行严格的审查制,有效地杜绝了行政错案现象的发生。
4.落实行动,加大专项监督检查力度。大队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截至目前,年内共开展计划生育执法检查行动10余次,共出动执法车辆36车次,执法监督人员144人次,出具计生监督意见书50余份。通过检查,未发现有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等的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2016年的计生执法工作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工作和“两非”工作是目前面临的执法难点和重点。在明年的执法工作中,大队将认真总结,深入研究,采取对策,努力探索和寻找新时期行政执法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真正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努力将全区计生执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意见与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新的人口生育氛围。要通过宣传教育,正确领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宣布废除长期以来的独生子女政策,切实贯彻执行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切实转变重男轻女和传宗接代的传统生育观。
2、严格监督执法,坚决制止计生“两非”行为。在计划生育监督执法过程中,定期开展公立医院计划生育执法检查的同时,着力加强民营医院和私人诊所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墮胎的不良行为。
3、国家应推进生育福利,帮助解决符合生育政策家庭的子女就医、入托、入学、就业等问题,创优新法生育环境,营造和谐生育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