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营医院监管

2020-11-18 23:5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随着医疗市场的多元化,民营医疗机构占着越来越大的市场份额。目前,金堂县有民营医疗机构92家,其中民营医院16家。设置民营医院,是作为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充,弥补公立医疗机构的不足,满足群众不同的就医需求。然而,当前一些民营医疗机构运用各种手段牟取暴利,违反执业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举报投诉居高不下。医疗纠纷事件也呈上升趋势。通过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有以下看法与同仁分享:

    一、部分民营医疗机构主要存在的问题:

1、发布虚假医疗广告

个别机构通过刊登虚假医疗广告来招揽病人。目前刊登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中,90%以上都是民营医疗机构。无证医疗广告、通过宣传报道等变相医疗广告依然存在。

    2、违反诊疗规范

    个别医疗机构为谋取利益,对就诊病人故意无病说有病,小病说大病,欺骗患者,造成患者不必要的心理压力。

    3、擅自扩大诊疗科目

    个别民营医疗机构未经许可,擅自开展一些利润高、准入条件严格的服务项目。如人流、性病诊疗、医疗美容服务。这些项目利润高、风险大。同时也是被严格监管和准入的项目。

    4、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或医师超范围执业。

    5、为控制成本,不按规定处理医疗废弃物等。

    以上种种情况给卫生计生执法在监管上造成很多困难。个别民营医疗机构为逃避监管,不写门诊登记、给药不开处方或两套处方。另外,法律是监管最基本的准则标准,当前医疗机构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都颁布于90年代初。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颁布于1994年。这么多年随着医疗市场的多元化而产生很多行为还尚未加以规定或规定较少。

    二、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经验总结:

    1、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1)严把准入关。根据区域卫生规划,严格限制民营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建筑设计与环保等相关要求,合理分配医疗资源,对于医疗资源过剩的地区不再设置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严把准入关口,对于不符合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医疗机构不予批准。

   2)建立相关制度、推动民营医疗机构的自律性。建立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沟通平台。加强医疗机构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宣传医疗机构依法执业。

   3)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在医疗机构明显位置公示其基本许可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运用公示的方式督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

   4)建立健全和完善民营医疗机构一户一档,建立不良执业行为档案,将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案。

    2、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行为。

   1)以打非为切入口,打击利用医疗服务非法盈利的机构。依法整治非医师行医和机构、医师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2)在监督检查中,通过多种渠道,收集证据。例如,从诊断室的器械设备、手术包来反证机构是否存在进行非法人流和计划生育手术的行为。如发现可能存在,就顺藤摸瓜,查找病历、和门诊记录,进行询问等。形成证据链。

   3)加强医疗广告审查与监测。

联合工商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管理,打击虚假医疗广告,减少虚假宣传。

    3、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

   1)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对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坚决依法处罚。

   2)依法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对于检查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违法事件,应及时依法移送至相关部门。对于非法行医处罚两次的,第三次发现移送公安机关。

    3)将违法违规行为与医疗机构效验相结合。对于违法行为,处罚同时给予记分。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在医疗机构效验时,凡是效验年度内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超过一定分值的,依法予以暂缓效验。甚至不予通过校验。

  总之,在对民营机构监管过程中,我们要运用联合执法、社会监督、不良记分、严格校验等多措施的办法,有针对性的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与时俱进,对新的事物采取新的方法,不能墨守成规,按部就班。只有制度完善,方法创新,才会达到满意的监督效果。

                           (金堂县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大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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