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水,乃生命之源,是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也是疾病传播的介质,饮用水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为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今年以来,邻水县卫生计生执法大队与有关职能部门协作,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加强了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一、基本情况
经摸底调查,邻水县有市政供水单位1家,二次供水单位2家,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 44 家,学校自备供水单位4家。选用地表水为水源水的44家(其中:水库水13家,泉水18家,溪水13家),占86.3%,地下水7家(其中:深井水4家,浅井水3家),占13.7%。水质经过沉淀、过滤、消毒完全处理的12家,占23.5%;只经过沉淀、过滤处理的6家,占11.8%;仅作消毒处理的5家,占9.8%;未作处理的28家,占54.9%。供水覆盖人口50余万,持有卫生许可证的供水单位16家,持证率31.4%。
二、开展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一)强化经常性巡回监督检查。县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经常性巡回监督检查,对各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有效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水源卫生防护情况,基本卫生设施设置及正常运转情况,涉水产品的采购、索证、使用及管理情况,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监测情况,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卫生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情况等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23份,规范集中式供水单位生产经营行为。
(二)加强水质监测。与县水务局、县疾控中心通力协作,对市政供水单位水质坚持每月11个点抽样监测一次,1-9月共抽取水质监测样品99件,经县疾控中心检验并出据的检验报告书,合格99件,合格率100%;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采取每半年(枯水期、丰水期)各抽检一次,共抽取水质监测样品180件,合格88件,合格率48.9%,其中出厂水合格率为62.8%,管网末梢水合格率45.1%。同时,将水质检验不合格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函告当地人民政府。
(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在强化经常性监管的基础上,县卫生计生执法大队抽派骨干力量,每半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查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违法行为,今年共立案查处饮用水卫生安全违法案件10件,罚款3.85万元。
三 、存在的问题
1、水源卫生防护未按要求在水源地设立警示标识,未建立水源隔离带,水源地存在进行耕种、排污、垂钓、游泳等污染源。
2、部分集中式供水单位制水设施设备陈旧,制水工艺不规范,不能严格按照混凝——反应——沉淀——过滤——消毒——清水进行制水,有的甚至只有一个储水池,也没有经过消毒处理,直接放给居民饮用。
3、除市政供水单位(县爱众水务公司),其余集中式供水单位均无标准、规范的水质自检实验室,不能规范开展水质自检。
4、未健全清洗、消毒、检修、水处理剂进购验收等制度、无各工序操作规程,并不能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程执行。
5、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采取每半年(枯水期、丰水期)各抽检一次,共抽取水质监测样品180件,合格88件,合格率48.9%,其中出厂水合格率为62.8%,管网末梢水合格率45.1%。
6、部分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及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从事供管水工作。
7、部分集中式供水单位未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或以超过有效期,有的甚至根本不符合许可条件。
四、对策
(一)加强部门协作。县乡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生活饮用水的供给保障工作,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水务、环保、卫计等部门要加大沟通,做好各自职能的同时,做到资源共享。选址、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在组织选址论证、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卫生行政部门参加,必须通过卫生安全性评价。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辖区内饮用水的日常监管工作,搞好维护管理。
(二)卫计监督执法部门要加强供水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现场指导,对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加强对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必须通过健康体检和经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供水单位需申请办理《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供水等方面的指导和宣传。
(三)供水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成册可用,并上墙。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程执行,并做好记录;加强水源防护,设立警示标识,建立防护隔离带;建立水源巡查制度,并做好记录;规范使用净水剂、消毒剂,并建立验收进购、暂存制度,建立台账,索取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四)各级政府部门加大政策倾斜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对通过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必须加快兼并步伐,建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设备,开展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检测;加快管网改造,逐步淘汰老旧管网设施,新建管网必须使用输配水专用给水管材等。确保全县饮用水安全,维护广大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