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几点建议

2020-11-18 23:5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中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沈伯涛

 

人们的生活离不开各种各样的公共场所,简单的说公共场所是指人群汇集的地方,是供人们娱乐、休息、消费的场所,为人们提供各种服务的部门。它包括旅店、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店及美容店、游泳场所、商场(店)及书店、医院候诊室等。

公共场所特有的特点一方面是人群密集、流动性大;另一方面是公共场所的设备和物品供顾客重复使用,容易对人们健康造成危害。例如:公共场所的卫生设施建筑和布局不合理;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消毒设施不完善,消毒措施不落实;游泳场所池水消毒不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存在很多卫生隐患,不少空调系统自建造后从来没有清洗过,公共场所经营着对于空调系统的卫生知识及可能存在的卫生问题了解甚少;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难以落实;客用化妆品的卫生管理有待加强。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原因。经营者只追求利益最大化,卫生意识、法律意识淡漠,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缺乏培训,掌握的卫生知识有限,对做好公共场所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感不强;另一方面是监管力度,监管力量薄弱;最后一方面消费者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要求,只看表面,忽视内在。如在高档的消费洗浴场所,看到装修豪华、用品昂贵,就认为卫生很安全,这种误区的认识,导致失去公众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监督。

根据公共场所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日常监督建议:

一、摸清数据,健全档案

对公共场所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做到了底数清楚,存在问题清楚,整改措施清楚,并根据摸底情况建立公共场所单位基础分户档案。

二、开展培训,夯实基础

强化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卫生管理,加强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经营者的卫生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改善和提高公共场所环境质量,建立和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制定卫生工作质量考核制度并与奖惩制度相关联,定期检查,防止流于形式。

三、统一公示管理制度

1、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统一悬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包括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信誉等级、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结果、安全承诺、卫生管理员和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协管员等信息。),并帮助业主张贴上墙,督促其亮证、规范经营。

2、制定统一格式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要求悬挂上墙。

四、规范台帐记录。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统一使用台帐登记(公共场所消毒登记本、自查记录本、公共用品出入库登记本)帮助经营单位建立规范台帐记录

五、加强部门协会的协作,形成良好执法环境

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建立一套完善长效联动机制。加强城建、城管、工商、卫生执法部门横向联系,协调好工作关系, 真正做到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以敬效尤。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不断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众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的关注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实施细则》的行为,都有权举报。

七、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

1、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一是积极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向社会提供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信息,提高消费者的认知和防范能力;二是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必要时请有关执法部门一起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执法,请他们为卫生监督工作保驾护航。

2、加强对卫生监督员进行相关法规的教育和培训,以提高卫生监督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执法责任意识,严把监测监督关,建立规范化、科学化严谨的档案资料,使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本底清楚,不管是大的城区还是乡镇,都能逐步覆盖,没有监督的盲点。

3、加强公共场所开业前的审查验收和平时监督是改变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根本措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不发放卫生许可证,并加强日常的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消毒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消毒效果,对根本无法保证卫生要求的路边店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供稿:中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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