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彭州市高度重视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做到行动有力,管理规范,保障到位。近年来,全市未发生一起饮用水卫生安全事件,为构建和谐彭州,促进彭州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彭州市地处成都平原西北部,距成都市市区25公里,总面积142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80.62万。全市水系分属沱江、岷江水系,主要河流为湔江。我市水源水主要来源于沱江水系的西河水库和滚水坝,全市使用集中式供水人群有46万余人。我市共有集中供水单位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63家,其中集中式供水水厂13家(1家为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即彭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其余12家为村级以上集中式供水单位),中小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单位21家,托幼机构自建设施供水单位13家,二次供水单位8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8家,上述单位全部纳入规范管理。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建立有效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一是卫计部门积极建议并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卫生、水务、环保、教育部门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部门信息互通制度,对各自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书面抄告并研究解决,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对监管部门的支撑作用,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强化镇政府属地管理制度,卫计部门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抄告当地镇政府,并且从专业监管部门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与镇政府共商解决方案,使问题尽快得以解决;三是充分运用卫生监督协管机制,由卫计局行文以中心镇卫生院为主建立片区协管工作制度,增强协管力量,定期对片区集中供水单位进行巡查,彻底改变了过去一至两名协管员监管力量单薄的局面,同时将巡查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考核和日常通报,强化了协管员责任心、两级监管网点得以夯实。从而在全市整个监管的点面上形成了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通过两级监管网点的运行有力,部门合作到位,在创国家卫生城市、文明指数测评中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获得肯定。
(二)健全制度,有序展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市精心制定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计划,修定完善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和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季度对协管员和供管水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和现场带教指导,不断提升他们的管理水平和自律意识;同时每季度对所有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消毒剂余量、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进行一次快速检测,对存在问题单位全面进行回访检查,确保问题解决。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时时感染着管理相对人,他们也由最初的不理解转变为积极配合。
(三)全面推行量化等级评定,落实卫生信息公示。我市2013年就全部完成了对所有集中供水单位的量化等级评定,并且每年进行严格复评。对单位持证、监督监测、评级情况、自检情况由卫计局设计制作公示牌,动态进行公示,公示情况由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每月检查。目前我市58家集中式供水单位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信息公示率100%;准确率达100%。特别是我市55所中小学校的卫生监督综合量化评定工作得到教育局大力支持,全部达到A级标准。
(四)强化通报管理,注重监测结果运用。对在专项检查或季度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在责令当事人整改同时,书面通报到所有供水单位、有关职能部门、镇政府,引入联动机制,发挥通报的曝光作用,警醒当事人。对监测结果及时在网站、报刊上进行公示,引入社会监督,达到警示效果。
(五)实施约谈,加大查处。精心准备约谈现场和内容,对在监督检查中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约谈,通报相关情况、帮助分析问题可能产生的危害,要求负责人当场表态并记录在案,这种与单位主要负责人面对面约谈的工作方式,愈来愈显示出有效作用。认真搜集证据,对拒不整改的单位我们会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教育部门、水务部门进行联合查处,直至其规范。通过有力监管,所有供水单位从取水、净化、消毒到涉水材料管理等已基本达到规范,自律意识明显增强,生活饮用水水质有了保障。
(六)强化知识宣传,提升安全意识。为了逐步普及全市老百姓饮水卫生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饮水意识。我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饮水安全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的宣传活动,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广大市民和供水单位的工作人员大力开展生活饮用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我局还自主设计制作了宣传画报、宣传单,走村入户进行张贴、发放。卫生监督人员还通过彭州电视台与主持人畅谈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
(七)苦练内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专题学习;二是对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协管员的卫生监督能力;三是组织开展水污染事件的应急演练,通过多种练兵方式,使我局卫生监督队伍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饮水安全,事关重大,涉及到千家万户。我局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以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地开展好此项工作,为保障生活饮水卫生安全履好职尽好责。
(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