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医疗废物监督管理现状浅析

2020-11-18 23:5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医疗废物是一种特殊的废弃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事关环境保护,疾病传播和群众的身体健康。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监督执法工作,历来是我大队的一项重要工作。现将我县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如下。

    一、我县医疗废物的基本情况

    宜宾县辖26个乡镇、535个村委会、5437个村民小组、41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2945.83平方千米,辖区总人口103万,全县有医疗机构1067家,其中县级医疗机构7家,乡镇卫生院25个,私立医院14家、门诊53家、个体诊所118家,村卫生站(室)850家。我县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为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2014年,我县产生感染性医疗废物 79949.99kg,损伤性医疗废物 30058.21kg,共约110余吨 。2015年,产生感染性废物 114147.07kg, 损伤性废物 69198.135kg,共约183.3余吨。2016年1-7月,产生感染性废物 66562.44kg,损伤性废物 26554.44kg,共约93.1余吨。

二、我县医疗废物处置的基本情况

    我县的医疗废物由医疗机构产生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再由宜宾市环洁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统一转运并处置。县城柏溪镇和其他乡镇上医疗废物的处置流程又稍有不同。县城柏溪镇的个体诊所、门诊、村卫生站(室)等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交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再由市废物处置中心负责转运并处置。县级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由市废物处置中心直接转运并处置。

    各乡镇个体诊所、村卫生站(室)产生的医疗废物交到乡镇医院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存放后,同乡镇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一起,由市废物处置中心负责转运并处置。

三、我县医疗废物监督执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大队加强医疗废物监管,结合日常卫生监督和专项监督工作,加大对医疗废物处置领域的监督执法力度。2014—2016年,我大队在医疗废物处置领域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24份,共处理医疗废物一般程序案件20件,罚款金额共计47500.00元,其中医院一般程序案件8件,罚款金额24000.00元;诊所、门诊、村卫生站(室)一般程序案件12件,罚款金额23500.00元。

四、我县医疗废物监督管理的经验

(一)高度重视对医疗废物领域的监督执法工作。

    医疗废物事关环境保护,疾病传播。我大队历年来高度重视对医疗废物的监督执法工作,把对医疗废物领域的监督执法工作放在与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放射卫生、母婴保健、临床用血等监督执法工作同等重要的地位。无论在日常监督检查,还是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均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进行了详细监督检查指导,有力地促进和推动了我县医疗废物的规范处置工作。

    (二)加强医疗废物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的意识。

    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废物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对提高医务人员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的意识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我大队利用对医疗机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的时机,多次召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其中医疗废物领域的法律法规培训也是法律法规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培训,提高了医务人员依法依规处置医疗废物的意识,对我县医疗废物的依法处置,起了重要的作用。

    (三)新设医疗机构必须规范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后方准予执业。

近年来,随着国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我县新开办的医疗机构也明显增多。我大队利用对医疗机构设置现场审查之机,均要求新设医疗机构的开办者必须规范设置好医疗废物暂存间,且对医疗废物的处置流程、制度予以落实之后,方可通过,准予其执业。即从源头上加强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这对我县医疗废物的规范处置也起了重要作用。

(四)加强对现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要求

在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中,我大队要求医院等医疗机构必须规范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配备医疗废物周转箱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桶);诊所、门诊、村卫生站(室)等机构必须配备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桶)。同时按医疗废物分类要求进行分类收集、暂存。使我县医疗废物的处置更加规范,更加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我县医疗废物监督管理的不足

在监督执法工作中,我大队发现一些偏远乡镇的医疗机构(如村卫生站、室等),受交通和地理条件所限,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一周回收处置一次,超出了规定时间2天内;一些老年医务人员(如乡村医生等),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的意识还有待提高;对一些中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也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都成为我大队在以后医疗废物监督管理领域应重点加强的地方。同时我市只有一家专业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费用议价能力不强,没有形成良性竞争。

六、小结

    医疗废物作为一种特殊的固体废弃物,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是卫生执法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我大队采取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执法力度,使我县医疗废物的规范处置工作呈现出良好态势,对我县的环境保护,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我县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总体处在平稳有序可控状态。

 

    宜宾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2016年10月10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