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督稽查 规范执法行

2020-11-18 23:5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犍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蔡昌志 段旭梅

卫生计生监督稽查,是加强卫生计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卫生计生监督员履行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职责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队明确稽查职责,建立和完善稽查工作机制;抓好内部执法稽查和片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稽查与行风建设、宣传教育的有机结合,促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全面发展,取得一定实效。

一、建立稽查队伍,明确稽查职责

从2006年开始,我队就按照卫生部《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结合本队实际,专门设立稽查中队,配备2名有执法经验和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专司稽查,独立开展工作,行使稽查职权,明确稽查工作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目标任务,使稽查工作做到了专人抓、专人管、权责统一。

二、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涉及范围广,执法环境复杂、多变,工作易受各种因素影响。要确保各项措施和制度落到实处,完善和加强稽查工作机制尤为重要。

(一)制定《犍为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稽查工作规则》,明确稽查工作的范围、内容、程序、数量和方法,突出过错责任追究;采取稽查“三统一”原则: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及时发布《稽查通报》,将稽查结论与中队和个人目标考核挂钩,有力促进问题及时、有效整改。

(二)严把案件质量关。由稽查中队严把案件处罚关,特别是疑难复杂的案件,从制度和实践两方面确保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公正性、准确性,保证案件质量,最大限度的防止错案发生,主要做法:一是实行节点控制,即从案件受理到结案,案件进行的每一步均实行责任制,环环相扣,激发执法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心。二是严格落实查处分离原则,稽查与现场分离,保持相对独立性,让稽查相对超脱、中立的审查案件。三是坚持使用《四川省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指导案件办理工作,对每一件处罚案卷进行评查打分,在不断坚持重复案件评查过程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案件质量也有了长足进步。

(三)建立执法文书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执法文书的使用,采取的主要办法有:一方面加强文书的流转管理,对文书的发放、使用、回收等进行登记造册,所有执法文书先编号后领用,并每月定时回收作废文书、制作文书使用情况表,建立管理档案。另一方面审查监督,采取随机、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各类文书,特别是处罚文书和强制措施类文书进行抽查,及时指正不足,保证文书正确使用。第三,有针对性开展执法文书制作和取证相关知识的培训,通过学习和考核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对文书的实际制作能力。

(四)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通过对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的稽查,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分别予以从批评教育至党纪、政纪处分的责任追究;对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不当而引起赔偿的,按审批权限、执法责任分担对相对人的赔偿责任。

(五)严格执行案件移送制度。2013年我队对一起因无医师资格证、无医师执业证、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行医两次被处罚后又再次行医的违法人员移送公安机关追究了刑事责任,也成为我市检察机关的首例移送被追究非法行医罪的案例。

三、强化分类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一)配合党支部抓思想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特别是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纪律的学习,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二)采取多种形式的分类培训。结合依法治县、依法治卫以及“六五”普法工作,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对全县范围内医疗机构负责人、公共场所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了《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卫生知识的集中培训,今年从五月初开始,对医疗机构培训10期,培训负责人和从业人员600余人;公共场所分类8期,培训负责人和从业人员500余人。

(三)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有计划的安排卫生监督员到省、市和其他区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学习、交流。每年均组织全县卫生监督员和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集中培训,今年完善机构改革后,于8月26日对全县各乡镇政府卫生计生工作分管领导,卫生计生办主任,街道卫生计生办工作人员,各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分管院长以及卫生监督协管员共计130余人进行了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知识和卫生监督协管员业务知识培训;针对12名卫生监督员进行了新版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的专项培训。通过这一系列举措,既强化了卫生监督员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的学习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全局意识,又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和技巧。目前,我队全部更新使用新版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

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将稽查工作与全队行风建设有机结合,建立行风问责制,层层落实责任;采取明查暗访、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向社会发放收回征求意见调查表等形式了解卫生计生执法现状和卫生计生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中央 “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规范执法纪律和执法行为,杜绝以权谋私,滥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政治敏锐性,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腐败和不良风气的侵蚀。

一方面建立投诉举报管理制,通过对各类投诉举报、信访事件的统一受理、督办甚至必要时的参与,使稽查提前介入,正确履行了卫生监督员的职责,实际上起到了保护执法人员、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参与这些工作,锻炼了稽查队伍,丰富了稽查工作经验。

五、2016年稽查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省总队、市支队2016年稽查工作要点,以及我县稽查工作具体情况,今年以来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完成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编办《关于改革完善市县两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体系的指导意见》(省编办82号)、省卫计委《关于改革完善市县两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体系的实施方案》(川卫发370号)文件精神,我县于4月底全面完成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了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主要职责和乡镇卫生计生办主要职责,理顺了关系,并于8月26日对乡镇卫生计生办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

(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的衔接工作

我队认真贯彻省、市、县刑检会议精神,密切配合与公检法司,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科学、高效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主动接受县检察机关对我队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监督。

(三)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我队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正在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结果向社会公布。制定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省卫计委的要求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成县本级的检查对象名录清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清单。

(四)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1-9月份,我队共处罚各类违法案件5件,其中:简易程序2件、一般程序3件。罚款4800元,没收违法所得13030元,共计罚没款17830元。以上案件均进行了案卷评查。

(五)强化举报投诉工作

我队严格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涉及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办理工作制定》以及《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稽查工作指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举报投诉工作,稽查中队对本大队的监督一中队,监督二中队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并发出《稽查意见书》6份。

截至目前,共接受各类举报投诉5件(包括电话举报,当面举报,上级交办),全部作了登记, 受理5起,调查回复5起,及时办结率100%。

近几年来,我队在稽查工作方面作了一些努力,也曾在全省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会上作过经验交流,我们深切的感受到,搞好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就要强化稽查的抓手作用。建立和加强稽查队伍、明确稽查职责,是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基础;建立内部稽查机制是稽查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没有完善的管理机制,稽查工作将成为一句空话;法制教育是抓好稽查工作的有力措施,是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的关键;与相关部门配合,是抓好稽查工作、锻炼稽查队伍的重要手段,是纠正执法行为,防止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重要方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队认真贯彻党的以十八届四中全会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工作,随着“互联网+”模式的广泛应用,我队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卫计监督”执法新模式,顺应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体制改革,书写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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