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2016年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经验总结

2020-11-18 23:5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医疗美容行为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大邑县大队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卫计委统一的工作目标、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切实开展辖区内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经验汇总如下:

  一、辖区内医疗美容现状

  我县无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辖区内现有生活美容机构115家,其中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1家。

  二、专项活动情况及成效

  (一)加强培训宣传,开展自查自纠

   1、为进一步强化生活美容机构的监管,规范美容机构执业行为,我大队联合大邑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县美容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为启动会暨培训会,着重讲解了“医疗美容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知识”等内容,强调了医疗美容的相关要求及美容场所的执业范围,要求我县辖区内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生活美容机构对自身经营行为中的涉嫌医疗美容的行为进行自查整改,有效强化了美容场所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促进美容场所依法执业。

  2、将《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6年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转发至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公立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等单位,要求未设置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的医疗机构对涉嫌医疗美容的执业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净化就医环境,维护医疗市场秩序。

  (二)联合相关部门,全面清理整顿

  结合2016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大队联合大邑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大邑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分小组、分片区、分批次对我县辖区内医疗机构、生活美容机构、流动市场全面开展非法医疗美容服务的清理整顿,行动中对医疗机构、生活美容机构的依法执业行为进一步予以指导和规范。专项整治活动中共查实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1家,我大队对该单位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三)广泛宣传报道,引导舆论导向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大队积极联合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告,对查见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机构进行公示,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辨识能力,加强社会监督。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对生活美容机构开展宣传、培训的过程中发现,多数生活美容机构在此前并不了解医疗美容的行为范畴,对自身执业活动范围辨识不清,依法执业意识淡薄。

  (二)群众在参与美容服务的过程中,一方面对医疗美容的辨识不能不强,不能判定美容服务项目中哪些属于医疗美容行为;另一方面,我县辖区内暂无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美容机构,对于部分操作简易的医疗美容项目,如激光脱毛等,部分群众为图便利往往选择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生活美容机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问题,我大队将加强医疗美容相关的法律宣传,进一步强化媒体报道,全面提高经营者、消费者的法治理念,并将于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生活美容机构、流动市场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的活动,对前期整治中查见问题的单位予以复查并督促整改到位。

                           (大邑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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