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卫生计生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非法医疗活动和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行为。非法行医中以非法游医占多数,主要是以简单的摊位形式出现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工地等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这些以坑害、欺诈为目的的非法行医活动,严重扰乱了医疗市场秩序,为医疗安全埋下重大隐患。
一、非法行医存在的原因
1、高额的利润促使违法现象出现
非法医疗机构和摊点设施简陋,所用药品及医疗器械大多数来自于没有生产资质厂家所生产的不合格产品,投资少,成本低,且不用交税和缴纳管理费用,有的甚至使用假药,劣药,以次充好。为逃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打击,往往采取医药分离的模式,即使被取缔,损失也不大,部分非法行医者使用欺诈手段,小病当大病医治,开具“大”处方或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降低成本,以牟取暴利。
2、生存“市场”广阔
低收入群众给非法行医提供了生存市场,非法行医的服务对象多为年龄较大的低收入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经济基础薄弱。这些“黑”诊所和摊点大多设在低收入群体聚集区,由于其距离近、应诊时间长、就诊方便,加上收费比较低,遇到老乡或老客户还可以赊账等一系列优惠条件,部分群众除突发急病或重病外,一般喜欢选择到这些“黑”诊所和摊点就诊。
3、基层群众健康素养低下
一些年龄较大的低收入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没有接受正规教育,文化程度不高,健康素养低下,不能认识非法行医的危害性,求方便、贪便宜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有的人甚至对非法行医者轻信不已,受经济利益驱使,有的群众为非法行医者提供行医场所,甚至还通风报信,阻挠执法,包庇纵容违法行为。非法行医地部分群众法律意识差,对非法行医行为不以为然,知情不报,在卫生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还为还为非法行医者“打抱不平”、“伸张正义”,给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带来很多困难。
4、打击非法行医困难重重
非法行医者通常采取医药分离的手段 ,将贵重的医疗器械和药品藏匿于别处,由于卫生行政部门在实际取缔过程中,没有公安强制权,只能现场没收小部分药品、器械,对违法所得无从查实,对避不开门的违法行医场所无法调查,更不能强行搜查药品器械藏匿场所,使不少非法行医者肆无忌惮,导致非法行医现象屡禁不止。
二、打击对策
1、加强宣传报道,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正确选择医疗服务,让非法行医者失去存在的土壤,为进一步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市场秩序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2、多部门联合执法,提高打击力度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个综合治理、长期监管的过程,卫生计生部门除加大打击力度以外,还应争取公安、市场监管局、法院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建立起综合执法机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非法行医违法行为的查处;公安部门做好联合打非过程中现场及人员的控制,查处阻碍执法的行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还应建立奖励措施,发动群众提供非法行医违法犯罪的线索,动员全社会参与打击非法行医。
3、合理整合医疗资源,保障群众接受合法医疗服务
现阶段在我国一些欠发达地区,还存在看病难的现象,特别在一些偏远地区,存在医疗条件落后,难以满足群众日常需求的现象。政府应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要求,合理布点基层医疗机构。同时政府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加大对基层医疗建设的投入和对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医疗补助,保正人人都能接受到正规的医疗服务,有利于低收入群体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疗,有效地防止非法游医行为乘虚而入。
4、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哨点”建设
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医疗卫生体系中最底层的元素,数量大,分布范围广,也是和人民群众就医最直接相关的医疗体系。因此,应充分发挥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监管“前哨”作用,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载体的非法行医检测哨点并形成监测网络,从源头上防范、排查非法行医活动。
(蒲江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