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实行“双随机”执法的几点思考

2020-11-18 23:5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今年,卫生计生部门为探索新的执法模式,推出了“双随机”执法检查制度,也就是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派执法人员去进行专门的执法检查,此制度一经推出,各地纷纷效仿,各级卫计监督机构还将此作为一个对下级执法机构稽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本人认为此种检查作为长效机制在基层卫生计生执法机构推广,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一、基层监督机构面临的人员情况是总体偏少,监督对象是点多、面广,虽然食品安全、茶馆、酒吧等监督职责移交,但目前由于编制不足、人员不够卫生监督仍然面对很大压力。实施“双随机”抽查制度,可能使大家歧义理解为抽查作为重要监督手段,而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监督覆盖率达100% 的要求是否可以放松,给基层监督留下可以“偷闲”的口实和机会。

    二、“双随机”执法制度设计对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具体情况是很多基层监督员都是“半路出家”,年龄老化、专业素养严重不足,可能满足不了如此执法素质的要求,尤其在医疗执法中传染病监督、妇幼保健监督、放射卫生监督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监督等方面,专业性都很强、很专、很深,随机抽取的监督员不一定都具备这样的执法能力。如此盲目跟随制度设计的执法,极有可能对存在的违法问题“视而不见”,久之、反而有损执法形象。

    三、很多地方卫生行政执法内设机构都是以不同业务分设不同中队或科室,具体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以前也尝试过划片综合执法,效果亦差),相对行业知识学习知会的多些,其它业务按常规一般不予理会。“双随机”执法打乱了现有的人员和业务,实质推行综合执法,对现有管理模式进行了“无意“的干扰。

    两点建议:

    一、充分发挥综合稽查的职能。稽查就是对内部业务工作和管理方方面面的督查,甚至超过综合执法的范畴,既是综合业务执法,更是有效的行政管理手段。可让单位稽查科直接负责此项工作室,但本人认为最好单位领导轮流带头随机抽调不同岗位人员,组成稽查组,对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进行抽查,亦可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二、以市为单位进行“双随机”抽查。综合全市的专业人员,建立不同的监督员专家库,每次执法时由市级监督机构或不同县级监督机构地域交叉牵头随机检查,随机抽取不同专业的监督人员,这样可以避免专业生疏,业务不熟盲目执法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现场笔录及其他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或程序外,移交当地执法机构具体处理,由上级监督部门挂牌限期督查督办。剑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田中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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